1.招标条件: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南部新区城乡一体城镇化建设一期项目市民中心绿地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发改发〔2015〕1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新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新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发改发【2015】13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南部新区BQ04-11、BQ04-12地块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是与三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工会“二中心”、农业科技培训展览中心)同步打造的绿地景观项目,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为:79823㎡,主要分为东广场和西广场两个大区域及便民服务中心、工会“二中心”配套的景观工程,其中建筑用地面积为210㎡,道路铺地面积为18006㎡,景观绿化面积为47941㎡,其他用地面积为13666㎡。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BQ04-01地块(西广场)西南两侧临BQ04-06地块30米范围内,BQ04-11地块(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侧与BQ04-13地块之间,BQ04-14地块(宜宾市总工会“二中心”)西侧与BQ04-13地块之间地下管网敷设、挡土墙、结构搭板、道路路基及面层等建设工作,以及市民中心项目群与周边市政道路衔接建设工作,确保道路畅通;2021年6月30日前确保政务服务中心西侧金沙江大道与BQ04-06地块之间绿化景观初步呈现。 2.5招标范围: 包括园林绿化、场区道路、室外铺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钢结构、构筑物(沼气池)、标志标牌等全部施工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 / 年已完成 / 个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招标文件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5省外建筑业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1-05 00:00 至 2021-01-09 23:59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1-26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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