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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牛皮癣”清理工作劳务外包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牛皮癣”清理工作劳务外包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1-05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牛皮癣”清理工作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0-26

2、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牛皮癣”清理工作劳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38万元/年

最高限价:238万元/年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牛皮癣”清理工作劳务外包(详见招标文件)

5.2、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3、资金财政资金

5.4、服务内容: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5、服务期限:三年

5.6、服务质量:符合现行规范、标准、规定等,满足招标人要求

5.7、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8、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持有环境卫生主管行政部门审批的城市垃圾经营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

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小时内进行现场查询,若现场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所附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根据《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1 月04 日至2021年01 月11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

(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会员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1 月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1 月26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PC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margin-top: 0px; margin-bottom: 0px;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招标公告限期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1 月04 日至2021年01 月11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郑市中华北路中原华信大厦

联系人:石先生联系方式:0371-69950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郑市解放路南段233号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方式:18848889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方式:18848889863

发布人: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 月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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