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连云港新海连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黑臭水体整治工程(2021-2023)专业分包进行公开询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分包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黑臭水体整治工程(2021-2023)。
2.报价方式:下浮率报价,详见附件1。
3.工期要求:2021年1月11日-2023年12月31日(实际截止日期以养护新标期截止日期为准)。
4.开工日期:暂定2021年1月1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5.工作内容: 包括雨污水管线及河道、排口巡查整治,雨污水管线检测、疏通、清淤、对接完善,防汛排涝,雨污水井篦、井盖巡查更换,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应急整治任务等。
6.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7.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8.工程造价:约300万/年。
9.质保期:一年
10.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二、付款方式及工程结算原则
1.付款方式:工程无预付款及进度款,单项工程完工后满3个月且最终结算上报后,经我方审计部门按照定额计价规则审核后付至送审结算价的50%;最终结算(下浮率的基准价格)审计完成且收到住建局付款后,若完工满一年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若完工不满一年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剩余10%完工满一年后支付,上述付款均不计取资金成本及利息。付款前施工方需根据付款金额开具税务局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工程款支付。
2.工程结算原则:工程量按实计量,最终以监理及建设单位签字确认为准;价格执行分别按照《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和其它专业工程概预算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费率标准执行2014年费用定额(营改增调整后)的下限值。材料价格执行开工基准日连云港市材料信息指导价;若无,执行本工程施工期的市场价。结算书由分包方编制,我方负责送审,经连云港市开发区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核后的最终竣工结算价即下浮率的基准价格。工程结算上报值经最终审计后,若核减率>8%,则超过8%部分的审核费由分包方承担(费用计取标准由投资评审中心确定)。
三、报价
1、本工程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8%,否则作废标处理。
2、评标办法:最高下浮率中标,若出现并列,现场进行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必需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报价单位必需具备相应的工程管理能力,能独立对施工项目的安全、进度进行管理,对工程质量负责,能提供相应的施工方案,独立完成计量表、决算书编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价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中标单位能满足询价人各项施工要求,服从询价人管理;若中标单位不能按要求完成工程任务,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建造师市政二级以上、安全员B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8.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报价人需按附表格式填写,报价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所有证件原件需备查。报价文件需密封,装订成册,封签上注明工程名称、报价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其他要求
1.零星整治任务多存在应急保障性质,要求分包人必须按时间节点要求进场并完成施工,若分包人未能按节点要求进场或完成任务的,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若连续出现2次,则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分包人必须在48小时内退场,双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
2.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施工期间,分包方技术负责人必须每日不小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否则每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3.工程质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分包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4.单项工程完工后,分包人需在30日内提供完整工程计量资料,逾期不予接收送审,工程量计量必须真实有效,按相关计量及计价规则上报,否则我方有权拒收。
5.分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规范、标准及施工验收标准的质量要求组织本合同的项目工程,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若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违章施工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损失均由分包人承担。
6.分包人必须进行周期性巡查(每周不低于2次),形成巡查台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处理,因分包人巡查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其他经济损失时,由分包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7.分包人应具备相应的工程管理能力,能独立对施工项目的安全、进度进行管理,对工程质量负责;施工用的接水、接电工作由分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办理临时用水、用电的费用。施工用水、用电所发生的费用按表计算由分包人按时交纳;
8.分包人现场必须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施工规范,文明施工,能独立领会甲方要求,熟练施工、测量放线、来料收发、机械指挥、安全巡查等,辅助我方工程管理,此项费用报价人自行考虑在报价范围内。
9.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图纸或规范要求,应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10.分包人必须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护等环保工作并配备符合规定的各项措施。涉及到交通、城管、其他产权单位对接等相关协调事项,由分包方自行处理。
11.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办公及仓储地点,用于存放工具及各类备用材料,提供工人住宿,便于及时处理应急事项。
12.要求中标人进场后必须购买或长期租赁雨污水清疏设备,若施工中,因分包人缺少专业设备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13.本须知中给出的工程概况不应认为是绝对准确的,概况中有关数据的实际情况应以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及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本概况任何数据等的错误描述而可能给任何他方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
七、报名
报名方式:请于2021年1月7日上午11:00前,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周末除外),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617室报名并递交报价文件,报名时须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加盖公章的报价人资质、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注:报价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报价。
八、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1.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7日上午11:00
2.报价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617房间
九、开标时间
1.报价时间:2021年1月7日上午11:00
2.报价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海连大厦618房间
十、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6楼
2.邮 编:222000
3.联 系 人:高工、张工
4.电 话:0518-85882951
十一、监督
举报电话:0518-80328962;举报邮箱:jsxhljtj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