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吴区公共卫生大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吴区公共卫生大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18]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与汉江路交界处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9390平方米,建筑部分十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60m。装饰主要包括墙顶地面改造、医疗CT室、实验净化区,防爆区等;安装主要包括建筑电气、给排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工艺系统、自控系统、暖通系统、智能化系统等。本项目净化区涉及到的洁净度等级要求有千级和百级。本项目智能化工程约530万元,装修工程(含水电及暖通)约3370万元,其中12-14楼的净化装修造价约11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39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2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7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装饰、装修水电、消防水电、暖通、智能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投标人企业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且洁净度达万级(含)以上的装修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类似工程的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洁净度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证明资料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19/01/1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01/1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10/1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1月13日9:00时至2021年01月18日16: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1月2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评标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宜兴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邮编: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孙工
联系人:
徐旭、许洪达
电话:
电话:
13914167722
传真:
传真:
0510-686608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年01月13日
评标办法.pdf招标文件正文.pdf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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