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会交通运输保障智慧化建设项目
监理补遗书
编号: 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大运会交通运输保障智慧化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招标文件P4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审标准表”“3 企业业绩(16分)”有误,现修改为:
3 |
企业业绩(16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得基本分8分。在此基础上: 1、 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单个项目投资额在23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系统项目监理业绩,每增加一个有效的项目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2、 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单个项目投资额在23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系统项目(其中应包含软件开发内容)监理业绩的,每增加一个有效的项目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注: (1) 以上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符合评分条件的同一业绩不允许重复计分,企业业绩最多得16分。 (2) 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业绩内容不符合评分要求不得分,业绩金额未达到评分要求不得分,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证明材料不合格不得分。 |
16分 |
二、招标文件P4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审标准表”“5 总监理工程师能力(4分)”有误,现修改为:
5 |
总监理工程师能力 (4分) | 1. 拟在本项目任职的总监理工程师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备省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网络类或信息安全类或软件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具备其中一个证书得1分。本条最多得2分。 2. 拟在本项目任职的总监理工程师从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承担过1个单个项目投资额在23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系统项目(其中应包含软件开发内容)监理业绩得2分。本条最多得2分。 注: (1) 以上业绩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8年1月1日及以后;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 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本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证明材料不合格不得分。 |
4分 |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调整为:2021年02月23 日 10时 30 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点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人:成都交通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1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