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大道绿化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答疑文件【01】号
致各投标单位:
问:1、招标人提供CJZ版本清单《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内给定了材料及材料的数量,由于各投标单位组价方式不一,定额材料及耗量不能保持一致,如:水、柴油等不可能保持一致,请招标人取消该表内关于材料及材料数量的内容。
答1: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此表内内容不做要求,此表按投标人自身组价情况编制。
问:2、招标文件P219页(三) 近 3 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表;注2、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 1 个 500 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不限于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完工的竣工验收报告可印证的材料。注: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 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有效。 问:证明材料为不限于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完工的竣工验收报告可印证的材料;是否只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完工的竣工验收报告可印证的材料其中一种即可。请招标人明示。
答2:业绩要求近 3 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完工的竣工验收报告。
招标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