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新城三期(顺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和桩基工程
一、招标条件
和平新城三期(顺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和桩基工程招标人为兰陵县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基坑支护和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和平新城三期(顺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坑支护和桩基工程;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兰陵县;
3、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171998.37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119313.03平方米,地上商业建筑面积14224.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941.06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520.00平方米,其中该项目基坑支护和桩基工程计划投资约 1096万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计划周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含贰级)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3、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资格预审,各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申请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企业自行承担。
2、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各申请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资格预审环节。如申请人未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日期:2021年5月6日下午15:00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资格预审会议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8日8时30分至2021年5月12日17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保险机构应当在临沂市设有服务机构,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及《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工作的意见(试行)》鲁建建管字(2018)11号的相关规定。
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保险保函和银行保函均可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保证金形式建议优先选择电子保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下午15:00时,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开标时间:2021年5月28日下午15:00时。
地点:兰陵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陵县公共住房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经理 电 话:0539-5123618
代理机构:临沂开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5153975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