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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连大厦盘活利用项目工程检测与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大连大厦盘活利用项目工程检测与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
发布时间:
2026-03-06
详细内容:

中国石油大连大厦盘活利用项目工程检测与鉴定服务


中国石油大连大厦盘活利用项目工程检测与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26-Z302-ZB-FW0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连大厦盘活利用项目工程检测与鉴定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大连大厦盘活利用项目工程检测与鉴定服务。

2.2 项目背景:中国石油大连大厦盘活利用项目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辽宁销售分公司承建的现代化办公楼,项目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湾金融商务区XH-2-A地块,占地面积9330.5平方米,建筑面积80500平方米,地上38层,地下4层,裙房3层(局部4层),建筑主体高度(女儿墙)约为176.8米,属超高层建筑。主楼为筒中筒结构体系,裙楼为框架结构体系,主体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7度,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该建筑主体结构于2014年竣工,建筑外立面为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系统,现场外部玻璃幕墙已封闭,立面面积约45000平方米。

本项目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前期已经取得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于 2010年6月18日向大连市安消防局报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和自动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取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大公消审【2010】第 267 号)和(大公消审【2010】第 268 号);2010年12月30日取得《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DL-06008-2010-272),并完成备案,其中各专业审查意见(含建筑节能)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和勘察专业;项目于2011年6月9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本项目于 2012年9月主体结构封,2014年8月停工。停工时,建筑主体结构已完工并完成验收;完成幕墙施工95%、电气70%、内装50%、给排水90%、消防水90%、通风空调80%;配套外网部分完成设计,尚未施工。2025年6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发《关于中国石油大连大厦盘活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对大连大厦予以盘活利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部分结构加固、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配套系统建设和室内装修工程等。该项目已于2025年12月20日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复,概算投资34326万元(不含增值税),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利旧材料设备工程检测与鉴定招标工作。

检测与鉴定范围:为中国石油大连大厦盘活利用项目提供幕墙工程检测、利旧材料设备工程检测与鉴定服务。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开展与幕墙工程检测、利旧材料设备工程检测与鉴定有关的工作。

2.3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为中国石油大连大厦盘活利用项目幕墙工程提供检测服务。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开展幕墙工程有关的检测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幕墙安全、使用性能检测,出具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报告。

第二标段:为中国石油大连大厦盘活利用项目提供利旧材料设备工程检测与鉴定服务。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检测与鉴定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已进场安装和未安装材料设备设施的检测鉴定;检测鉴定成果应能满足利旧原则和界面判定,支撑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盘点以及资产处置。

2.4 标段(标包)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标包一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服务,招标控制价37万元(含税)。 标包二工程利旧材料设备工程检测与鉴定服务,招标控制价97.5万元(含税)。 本次招标控制价合计134.5万元(含税)(且两个标包均不允许超出各自标包的招标控制价)。(项目划分应依据《招标项目项目(包)划分指南》Q/SY 13006-2016)。

因上述检测鉴定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材机费、检测试验费、鉴定费、大型机械使用费、工器具使用费、运输费、搬运费、设备安拆费、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及检测鉴定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5 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报告完成期限:

(1)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服务(标段一)签订合同完成后, 15 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报告。

(2)利旧材料设备工程检测与鉴定服务(标段二)签订合同完成后, 30 日内完成检测鉴定并出具报告。

2.7 服务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湾金融商务区XH-2-A地块。

2.8付款条件:中标人完成约定检测鉴定内容,提供检测鉴定报告后,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中标人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发包人采用银企直联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2.9 授标原则: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服务资格要求(标段一)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建筑幕墙专项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建筑幕墙专项资质且资质能够满足幕墙工程检测服务的需要)。辽宁省外检测机构需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完成备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担过不少于1项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业务。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为①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②合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③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封面页、签字页)。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

①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且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上述①-③,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④专家在评审现场查询】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需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投标人应提供良好财务状况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有不少于5年的工程类质量检测工作经历或者幕墙设计等工作经历。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其他人员

现场检测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并持有相关岗位证书,不少于 6 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人员简历、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6其他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二)工程利旧材料设备工程检测与鉴定服务资格要求(标段二)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等专项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满足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利旧检测鉴定需要;辽宁省外检测机构需按照《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完成备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担过不少于2项 30000 平方米以上规模的建筑工程检测业务。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为①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②合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③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封面页、签字页);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3信誉要求

①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且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上述①-③,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④专家在评审现场查询】

3.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需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投标人应提供良好财务状况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8年以上工程类质量检测鉴定工作经历。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其他人员

现场检测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持有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材料、设备类检测相关岗位证书,不少于 10人,鉴定技术人员:具备机电材料、设备分析能力。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人员简历、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3.6其他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允许分包,资质范围内不得分包,并对分包结论和成果负总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特别: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及时办理并获取用于制作、投标所需的“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3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责任自负。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只有完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视为具有投标资格。

4.4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因信息填写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4.5 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的邮箱。发票咨询电话见招标公告-7.联系方式-招标机构信息一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6317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标段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费方式》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截止后未完成递交的,是投标人自己承担的风险。)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8号

邮 编:/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人:来工

电 话:13591388810

电 话:010-6239631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030076151@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20263

附件: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该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银行行号:31326501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转账成功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同时中标候选人已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实施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合同签订后方可退款。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

中标人通过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大厦支行

账 号:0200022429100001639

中标人必须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以下信息:(1)款项用途:代理服务费;(2)标注招标文件编号和标段(如果有)。否则视同无效。例如“XY26-Z302-ZB-FW098招标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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