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丰台区南苑森林湿地公园绿苑汇景片区景观工程一标段(设计)(工程名称)已由北京市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丰台发改(核)[2026]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丰台区南苑森林湿地公园绿苑汇景片区景观工程一标段(设计)(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丰台区南苑街道、和义街道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255167.45平方米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6年06月01日
2.4 工程建安投资:6743.83万元
2.5 最高投标限价:2616700元
2.6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配合工作等相关设计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 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 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1个
3.8 本工程不是政府采购项目。
3.9 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 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2026年03月06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11日17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03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