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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集采煤炭运输招标 |
| 所属地区: |
辽宁 |
发布时间: |
2026-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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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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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集采煤炭运输招标
:2026-03-06 15:51:27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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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0450000-ZB-2026-0037
标书号:CAS-WZ-20260306001
采购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13 09: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17 09: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3-16 09:30:00
开标时间:2026-03-17 09:30:00
采购类别:运输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投标单位投标时要出具“供应商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0450000-ZB-2026-0037)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1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0450000-ZB-2026-0037)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鞍山分行营业部/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13311601010020048023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集采煤炭运输
运输服务
70000.000
吨
承兑
鞍山冀东
收货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红塔街18号
┃详情描述
*报价单盖章上传,未上传报价单及未盖章视为无效报价。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2026年度集采煤炭运输项目进行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项目名称: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集采煤炭运输二、项目内容要求1、本次招标明细、要求及评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2、运输招标情况三、项目周期内预计集采煤炭运输总量70000吨(预估),起运地在集采煤炭各区域(煤矿、站点)到鞍山冀东公司厂内,具体运输地点、时间、数量以托运方通知为准。 项目周期拟定为2026-03-21至2027-03-20四、投标人资质要求须知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平台。2.投标单位投标时要出具“供应商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1)、纳税证明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截止投标日期的无欠税证明。
(2)、社保缴纳记录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3.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投标书承诺相抵触的任何要求。运输车辆进入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时,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我公司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我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4.为有效监督运输业务全流程,投标人中标后须在招标人指定的数字物流平台注册运管。5.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该中标方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并扣除投标保证金。第二章 招标文件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须知:
材 料 名 称
招 标 区 域
预估运输数量 (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送货时间
煤炭
集采煤炭各区域(煤矿、站点)
70000吨
以托运方实际通知为准
1、本次运输招标数量及运输时间:备注: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运输数量,实际运输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托运方通知为准。2、投标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作为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即:投标人不能是通过挂靠方式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当月开具发票的额度(税率9%)要满足发货量的要求。(3)单日24小时运输保供能力不低于1000吨。(4)具备运费顶账(水泥、矿粉、熟料)能力、资金垫付能力500万元以上,并出具承诺函(附件2)。(5)具备以金隅冀东辽宁区域(辽阳公司、台泥公司及恒威公司)煤炭集采配送的当期同等条件下运输单价为基准单价下浮的能力和诚意,并出具承诺函(附件2)。(6)运输车辆环保要求:国六及以上车辆,随时满足提货地及卸货地对车辆排放标准的要求。三、 报价说明及结算方式1、基准单价的确定:以金隅冀东辽宁区域(辽阳公司、台泥公司及恒威公司)相同煤矿的煤炭集采配送的当期运输单价为基准单价(以下同)。基准单价为:含税(9%)、电汇、标载运输、含清车底费(如集采的基准单价为承兑价格时,参照集采配送报价按集采执行利率折算成电汇单价)2、投标报价:投标时只填写在基准单价的基础上下浮的价格。3、运费单价:基准单价-下浮价格=运费单价此价格随基准单价变动而变动,并以运费调整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运单位,按调价时间节点开始执行。4、本次运输投标报价为网上一次性报价,并上传纸质报价单。
5、结算方式:当月发生的运费,次月结算挂账后开始分期付款,每月结算一次运费。7、结算数量:以供方净重为准,以托运方汽车衡检斤为参考,托运方汽车衡数据大于供方净重时,以供方净重为准;小于供方净重时,且磅差超过3‰时,超过3‰部分,由运输单位负责承担亏吨损失。煤炭质量不得与煤矿数据有偏差,水分超过供方数值,超出部分由运输单位承担亏吨损失。8、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易货。四、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约定1、投标人需交纳一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名义交纳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帐户交纳,投标报价之前将款项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至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并注明“煤炭运输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交行鞍山分行营业部;账号:213311601010020048023)行号:301223004104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报价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或截图)提交平台审核;投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我单位有履约保证金未退还的,退还此次投标保证金)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10天内全额退还给投标方。投标保证金回退时要求必须回退到投标人企业账户,凡要求退到其他帐户的概不受理。2、如中标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在我单位有保证金且保证金额度足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可不用另交,数额不够的需补齐。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履行约定事项,托运方可以外雇车辆保供,多支付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三章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单位,按以下标准评分:1、投标报价:以在基准单价的基础上下浮的价格(下浮的价格即是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打分(下浮的越多得分越高)报价最高的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90分;其他投标人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90分2、以往业绩:以有从500公里以上长途,连续2年运输业绩为基准,在此基础上每连续增加1年加3分,此项分值满分10分。 (报价时需提供运输合同及发票并注明运距,在投标附件中上传平台)中标条件:1、投标文件实质响应的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同等条件,投标报价最高(降幅高)。3、以往业绩突出,履行合同能力强。4、保产合作中,企业信誉良好。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定标一、评标地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此标委托招标方评委进行定标。三、投标方发生下列情况,按废标处理,且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1、投标方提供虚假的投标材料。2、投标人恶意竞标、串标、围标的。3、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招标人同意,拒绝按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四、此标由招标方评委打分进行评标,以得分高低次序作为最后中标依据,中标结果通知中标单位。第五章 其他说明一、投标单位需按平台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报价,逾期未完视为弃标。商务报价单(标明税率)盖章后以投标附件形式上传。
二、投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请于五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正式运输合同(附件4)。
┃联系人
陈晨
/
04126838518
李松
/
13941285128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3352108813
监督举报邮箱:zhy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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