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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路地块闲置土地收回及办证确权全风险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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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荔湾路地块闲置土地收回及办证确权全风险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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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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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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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纺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荔湾路地块闲置土地收回及办证确权全风险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荔湾路地块闲置土地收回及办证确权全风险代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90个工作日内完成;(3)本项目不分包组,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18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领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3月11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00: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二、其他
(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gztpc02@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电话:020-37816223-839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85630516(103)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2号大院自编19号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工
联系电话:020-37816286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采购方:广州广纺联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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