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电话询问:联系人:张志达;联系方式:18015401330。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5)其他未尽事项,请供应商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6)质疑函格式请自行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按照格式要求执行。
(7)质疑函内容须以中文书写,按法定途径送达。
联系单位:苏州公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789号凯翔大厦1-5001、5002、5033、5034
联系人:张志达;联系方式:18015401330;邮编:215131
2.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4.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6.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7.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