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采用单一方式组织采购智慧配送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请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智慧配送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
采购编号:GDYD260006-5
采购方式:单一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对供应商投入要求
智慧配送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
1项
详见第二章
总投入≥163万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年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每年10个月经营期(2、8月为寒暑假,除外),最多50个月。
3.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序号
采购包
采购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1
包1
智慧配送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项目
中山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协商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登录窗口下的“操作手册”。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与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购买方式:网上购买,主要操作过程如下:
1)注册: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 | 公司动态| 信息公开| 企业介绍| 电子采购| 咨询服务|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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