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开发事业部2026-2027年溢流压井应急保障服务框架协议(补充)(二次)
塔里木油田开发2026-2027年溢流压井应急保障服务框架协议(补充)(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JT45-FK00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落实油田公司高套压溢流压井应急保障会议精神,确保在突发遭遇战时,能迅速具备压井条件,避免错失最佳处置时机,最大限度地降低井控风险,重建井内压力平衡,恢复正产生产,需要具备相应保障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的承包商承担此项工作,以满足库车山前盐膏层、目的层作业井和台盆区碳酸盐岩目的层作业井,特殊敏感时段和关键环节的值班和应急保障施工。
2.2 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开发事业部所辖范围内预测地层压力高、高含硫化氢等井控风险较高的井,在盐膏层、目的层作业期间的应急值班、溢流压井和抢险服务,预计作业50井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开发事业部钻完井作业现场。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3.2.1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作业队伍不少于1支,每支队伍的人员构成及要求如下:
队长1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现场工作时间3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须持有或承诺上岗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证)。
(2)操作工至少一人,须持有或承诺上岗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证)。
资料提供方式:
(1)提供投入本项目加盖公司公章的人员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岗位、工作年限等)及对应人员持有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中心颁发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证)的正反面扫描件或承诺书。
(2)提供队长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用工期限页、双方签章页)
(3)提供队长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类型包含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若存在社保由投标人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代缴的情况,须单独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
(4)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承诺书。
(5)提供队长的个人工作简历。
3.3 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井深超过6000米,预测地层压力大于70MPa井的溢流压井和抢险的施工业绩至少各一项(一井次为一项业绩)。
资料提供方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作业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3)提供对应业绩的结算材料或至少一张发票。
3.4设备要求
3.4.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压裂车(2000型或2500型)不少于2台。
设备配套要求如下:
(1)高压硬管线:2寸1502由壬管线(不低于2寸),压力级别不低于105MPa,长度不低于100米;
(2)压力级别不低于105MPa旋塞阀不少于10支;
(3)压力级别不低于105MPa三通不少于6支;
(4)压力级别不低于105MPa万向弯头不少于20支;
(5)压力级别不低于105MPa变扣接头:311*1502由壬、NC52T(公)*1502由壬、521*1502由壬、411*1502由壬、1502由壬*2-7/8平式油管扣转换接头各不少于2支;
(6)供液设备:采用随车吊+供液罐模式,具有泵送供液能力,供液罐有效容积不少于6方;供液设备排量不少于2方/min。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进口自有设备,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者租赁设备的完整租赁合同的扫描件;2)由投标人提供随车吊+供液罐的配备清单(设备照片、设备台账)并加盖公章;3) 自产设备提供证明材料。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4)承诺投标人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关于环保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不出现任何环保事故事件。如有违反,投标人愿承担任何法律后果及塔里木油田公司对投标人的相应处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3)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4)(5)提供承诺书。
3.7其他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11日。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报名与购买:
(1)项目报名: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使用投标注册账号及口令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附后),选择参加的项目、进行在线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登录。具体操作见网站“投标人用户手册”。
style="box-sizing: inherit;">(2)自助缴费: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weight: bolder;">《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后,在“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发票获取: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投标人或资格预审申请人重复购标的,概不退还工本费。
4.5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按《石油物装〔2021〕39号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直接进行开标评标;二次招标失败后由甲方确定采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本项目只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载(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6日09:50。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所有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查看开标结果公示。
5.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不接受其他形式);
(3)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4)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5.5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为塔里木油田开发2026-2027年溢流压井应急保障服务框架协议的补充招标
2.塔里木油田开发2026-2027年溢流压井应急保障服务框架协议的中标候选人将不再推荐为补充招标的中标候选人。
6.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将在相同媒介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熊梓彤、魏天、杨涛
电 话:0996-2173280
电子邮箱:czlk@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联 系 人:朱永泽
电 话:1808399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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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培训课件(上传投标文件操作手册).pdf
附件:附件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