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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湖北交投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前期工作SZSJ-1标段(第二次)(HBSJ-202601QT-003001002)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公告名称:
【湖北省中心】湖北交投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前期工作SZSJ-1标段(第二次)(HBSJ-202601QT-003001002)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所属地区:
湖北
发布时间:
2026-03-04
详细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交投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前期工作SZSJ-1标段(第二次)(HBSJ-202601QT-003001002)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1QT-003001002
1.招标条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数字中国等决策部署,推进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先后印发《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关于印发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本项目湖北交投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前期工作(第二次)已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内
建设规模: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湖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智能升级与融合创新,充分发挥湖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的战略支点作用,构建“九州通衢”现代化公路交通体系,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有关政策文件,湖北省相关部署,开展湖北交投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其他:根据《省公路中心与湖北交投集团关于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精神,此项目为湖北省交通厅交办,湖北交投集团承办的湖北省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任务。本项目支撑文件为招标范围中可行性研究报告。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前期工作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总体设计及初步设计。 (1)总体设计 依据《湖北省高速公路智慧站点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高速公路干线通道主动管控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公路“一张网”出行服务数字化体系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智慧服务区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智慧隧道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公路基础设施监测预警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公路路网运行监测预警、恶劣气象通行安全预警与应急指挥智能调度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数字治超及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路云协同应用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交通运输数字底座及数据运营创新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共10项湖北省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聚焦1808公里高速公路和930公里普通公路,围绕智慧站点、干线通道主动管控、“一张网”出行服务、智慧服务区、智慧隧道、基础设施监测预警、数字治超及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车路云协同应用、数字底座以及路网运行监测预警、恶劣气象通行安全预警与应急指挥智能调度10项建设任务,结合需求调研深化和优化技术方案,编制全省公路数字化转型总体设计,明确数字化转型总体技术架构、业务架构、数据架构以及体制机制建设内容等。具体应包含以下几点: ①明确项目总体架构及顶层设计; ②明确项目预期效果及目标; ③理清各建设任务之间的边界关系; ④研究确定项目资源的利旧原则; ⑤明确共性技术要求,统筹制定数据架构; ⑥解决各分项任务间、业务功能间的重复、空缺、冲突问题,优化梳理业务流程; ⑦体制机制的优化方案; ⑧挖掘亮点创新点,提出研究创新方案。 (2)初步设计 详见本招标公告2.3其他。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ZSJ-1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9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01。其中:/。


2.3其他:招标范围(2)初步设计 续 依据《湖北省高速公路智慧站点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高速公路干线通道主动管控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公路“一张网”出行服务数字化体系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智慧服务区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智慧隧道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公路基础设施监测预警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公路路网运行监测预警、恶劣气象通行安全预警与应急指挥智能调度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数字治超及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省交通运输数字底座及数据运营创新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北交投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工程可性研究报告(一期工程)》共10项湖北省公路数字化转型升级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聚焦1808公里高速公路和930公里普通公路,结合需求调研深化和优化技术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工作范围包含:全省范围内的智慧站点、干线通道主动管控、“一张网”出行服务、智慧服务区、智慧隧道、基础设施监测预警以及数字底座7项建设任务,湖北交投实施范围内的数字治超及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和路网运行监测预警、恶劣气象通行安全预警与应急指挥智能调度2项建设任务,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及配合下一阶段施工招标所需的相关资料。另: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预计服务期为9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湖北省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工作完成止,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计划开始服务日期为2026年4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后续配合工作的服务时间至下阶段设计工作审批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5日 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地址:
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刘涛、周骥
联系人:
王馨怡、胡小康、王保东
电话:
13636045188
电话:
1363861045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3月04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SZSJ-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SZSJ-1

5完成1公路工程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慧化)设计工作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及项目设计批复或合同甲方出具业绩完成材料。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无法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则还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合同甲方出具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公路工程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慧化)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高速含高速或高速附属设施、平台系统建设。

45是指2021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独立承担完成设计任务的,其业绩予以认定;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中标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含投资人项目)并承担该项目全部设计工作的,则该设计业绩予以认定;投标人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完成全部设计任务。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6、各类型的分包业绩均不属于有效业绩,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业绩数量按合同签订的数量计算,单个合同中含有多条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业绩,按一个计算。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SZSJ-1

项目负责人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信息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1个公路工程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慧化)的设计工作。

: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3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主要人员任职情况的,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合同甲方出具证明材料。

4、公路工程数字化(或信息化或智慧化)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高速含高速或高速附属设施、平台系统建设。

5、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6月份起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6月份起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地质、工程勘察、水文地质、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岩土工程专业。信息化相关专业包括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电气设计、计算机、自动化、机电。

7、近5年是指20211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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