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动力车间冷冻站增加电制冷机组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17262603H-0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动力车间冷冻站增加电制冷机组项目,招标人为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动力车间冷冻站增加电制冷机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动力车间冷冻站增加电制冷机组需采购离心式制冷机组(制冷量≥800万大卡)2台。
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2、招标范围:
(1)名称:离心式制冷机组2台。
(2)数量:2台。
(3)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0天(日历日,含运输时间),货到指定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具有制冷机组制造能力的制造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4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类似业绩指制冷量≥800万大卡(折合9302KW或2646RT)的离心制冷机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指标的物的规格,需体现机组产能、签订时间页、签章页和供货发票)扫描件,若合同内容不能体现机组产能,可附合同配套能体现机组产能的双方盖章版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限制投标有效期内(提供承诺);未在“信用中国( (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3月4日23时00分到2026年3月11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疆中泰电子招标平台投标管家”上传至“新疆中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签章操作手册【登陆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签章操作手册”】。
数字证书办理联系人:蒋工,电话:18195998177;
数字证书技术联系人:窦立鑫,电话:18599150077;
业务受理时间:申请人在缴费完成并在系统提出申领数字证书起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每日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
联系人:赵春茂
电话:150260901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2229号天华广场14楼1405室
邮编:830000
联系人:王晓丽、库克、乔付亚
电话:13999279807、17671731191
电子邮件:hbctzb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