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数据安全保障体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容灾备份与数据库安全保障项目(项目编号:0634-264XZCJQF039),招标人为新疆新华书店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080000.00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范围:一标段: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主要包括1套核心系统使用的数据管理与数据快速备恢平台、配套业务底座数据的上云服务。二标段:本次招标为为期1年的核心数据库年度高级支持保障服务。
3.服务期限:一标段(数据安全容灾备份与恢复平台及相关服务):接甲方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发货;
二标段(核心数据库高级支持保障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数据安全容灾备份与恢复平台及相关服务(预算金额:680000.00元);
二标段:核心数据库高级支持保障服务(预算金额:40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供应商自行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出具本招标公告期限内,“信用中国”(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等进行电脑配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 月25日11时0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室2。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说明
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开区澎湖路
986号新疆新华书店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991-2872667
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昆仑东街789号
联系人:张美院、张相宇
电 话:13201397817、1869081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