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恒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服务区
收银管理系统(ERP)业财一体化项目
集成开发服务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广西北部湾恒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服务区收银管理系统(ERP)业财一体化项目集成开发服务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服务区收银管理系统(ERP)业财一体化项目集成开发服务
(二)采购人:广西北部湾恒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通过系统集成,打通ERP、合同管理、财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主数据、合同、暂估及收付款等核心业务流程的自动化流转与协同。
(四)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直接采购理由:根据《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4 年修订版)》-附录 2 采购方式及其交易流程-2.4 条“直接采购”中规定适用直接采购情形之一:“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控股关系或属同一集团控股企业,且有相应资格能力提供相关工程、货物、服务的;”规定,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五)采购控制价:198000元(含增值税)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北投信创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飞云路8号北投大厦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3月5日08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3月6日08时0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北部湾恒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7层717室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71-3378126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中共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3378287(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北部湾恒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9号新发展大厦7层717室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71-3378126
广西北部湾恒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