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校外培训综合服务系统(龙华区)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加乐招标有限公司(详见公告报名指引)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12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HAZXDL-2026-00085
2.项目名称:深圳市校外培训综合服务系统(龙华区)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贰万伍仟元整(925,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贰万伍仟元整(925,000.00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机构团体《法人证书》或事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独立法人单位(如总公司、总校、总院、总所、总会等)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独立法人单位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独立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九)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注:(1)“信用中国”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3月3日17:00至2026年3月12日9:30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 2026年3月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答复/澄清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3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公示网址:
网站地址: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联系方式:曾工,0755-23760079
2.社会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加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和平路与清奔路交汇处AGI云塔(地铁清湖北D出口和平时代广场)第12层1206
联系方式:0755-82997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刘工、苏楚楚、范碧锋
电话:0755-82997987
邮箱:zhouz@
深圳市加乐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