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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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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喀什英吉沙分公司2026年房屋出租项目-1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3-03
正文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喀什英吉沙分公司2026年房屋出租项目-1
项目编号:/
中国电信喀什英吉沙分公司2026年房屋出租项目-1
询比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英吉沙分公司
2026年3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1. 总则 15
1.1项目概况 15
1.2资金落实情况 15
1.3采购范围 15
1.4标包划分 15
1.5询比方式 15
1.6询比组织形式 15
1.7资格审查 15
1.8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6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6
1.10响应费用 17
1.11保密 17
2. 询比文件 17
2.1询比文件的组成 17
2.2踏勘现场 17
2.3预备会 18
2.4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8
2.5 询比文件的异议 18
3. 响应文件 18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18
3.2响应文件的编制 18
3.3响应报价 19
3.4响应有效期 19
3.5响应保证金 20
3.6备选响应方案 20
3.7响应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20
3.8电子询比的响应文件上传形式 21
4. 询比响应 21
4.1响应文件的提交 21
4.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21
5. 响应文件开启 22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22
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22
5.3异议 22
5.4电子询比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22
6. 评审 23
6.1评审委员会 23
6.2评审原则 23
6.3评审方法 23
6.4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23
6.5评审报告 23
7. 成交 23
7.1成交候选人公示 23
7.2确定成交供应商 24
7.3询比结果公示 24
7.4 成交通知 24
8. 合同签订 24
8.1履约保证金 24
8.2合同签订 25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25
10. 纪律和监督 25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25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25
10.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5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5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评审办法前附表 27
1. 评审方法 32
2. 评审标准 32
2.1初步评审标准 32
2.2详细评审标准 32
3. 评审程序 32
3.1初步评审 32
3.2详细评审 33
3.3响应文件的澄清 33
3.4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34
3.5评审结果 34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35
合同条款前附表 35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5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1. 响应文件封面 63
2. 响应函 64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66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7
5. 供应商须知偏离表 68
6. 廉洁响应承诺书 69
7. 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0
8.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71
9. 资格审查资料 72
9.1营业执照 72
9.2资质要求 72
9.3信誉要求 72
9.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73
9.5不得存在的情形承诺函 73
9.6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75
9.7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承诺书(本项目不适用可不填写) 77
9.7制造商授权函(本项目不适用可不填写) 78
10. 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0
11.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81
12. 响应保证金 82
13. 业绩情况表 84
14. 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86
15. 项目建议书 87
16. 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文件 88
17. 报价一览表 89
第七章 其他 90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90
第一章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喀什英吉沙分公司2026年房屋出租项目-1(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英吉沙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房屋对外出租。具体采购内容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允许供应商参与所有标包,最多成为1个标包的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成交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34621元,租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4本项目设置最低年租金,最低响应限价及标包划分见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低于最低年租金的,其响应资格将被否决。
序号 标包 地址 面积(㎡) 最低年租金(元)
1 标包1 英吉沙镇新市路2号院010号商铺 51.52 34621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响应供应商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询比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否则一律按否决响应处理。
2.1.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格式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1.4.信誉要求:
①响应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②响应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注:①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②响应供应商若为非企业组织,则无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1.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3对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
2.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3.2代理商响应:不涉及。
1.4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质材料等证明文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 3 月 3 日至2026年 3 月 7 日,每日北京时间00时00分00秒至23时59分59秒。
4.2获取地点: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新市路68号。
4.3获取方式: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18199553002@,13399780620@,报名材料1、询比文件获取登记表;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4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签字盖章版的扫描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在2026年3月8日16:30前送至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新市路68号。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英吉沙分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新市路68号
联 系 人:杨科
联系方式:18199553002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2026年 3 月 3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英吉沙分公司
联系方式:杨科 18199553002
1.1.3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喀什英吉沙分公司2026年房屋出租项目-1
项目编号:/
1.3 采购范围 详见第一章 询比公告“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4 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包
☑划分标包标包划分情况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1.5.1 询比方式 ☑公开询比
□邀请询比
1.6 询比组织形式 ☑自行询比
1.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本项目已完成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询比公告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8.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本条替换为:
详见第一章 询比公告。
2.1.1 询比文件的组成 本条款替换为:
第一章 询比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2.1.3 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均将被否决。
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2.1.4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不要求
□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2.2.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现场的时间:
2.3 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预备会时间、地点:
2.4.1 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前1天)
提出澄清的方式:①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②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4.2 采购人发出询比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同文件截止时间提前2天)
发出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2.4.4 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或修改,供应商须在1日内答复。
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2.5 询比文件的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3.1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需按照以下顺序编制:
(1)响应文件封面
(2)响应函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须知偏离表
(6)廉洁响应承诺书
(7)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8)资格审查资料
(9)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0)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11)技术规范书偏离表
(12)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文件
(13)报价一览表
3.2.2 响应文件响应和编写 (1)使用平台“操作指引”菜单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写。
(2)响应文件需按照组成部分分别完成编制,单个组成部分大小不超过50Mb,总容量不超过500Mb。
(2)电子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2.5 ★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供应商需按照如下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1)电子响应文件需使用专用制作工具编制,供应商需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电子采购-驱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指引”模块,按指引下载并安装“中国电信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2)响应文件需按照组成部分分别完成编制,单个组成部分大小不超过50Mb,总容量不超过500Mb。
(3)电子响应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均须清晰可读,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得遮盖、隐藏,否则视为未提供。
(4)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未按规定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
(5)需供应商与其他第三方共同签字盖章的文件、需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文件,供应商与其他第三方均应按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并上传扫描件,如制造商授权函、联合体协议书等;
仅需第三方签字盖章的文件,供应商应上传经第三方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如要求制造商单独提供的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等;
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中,仅需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文件,视为已按询比文件要求进行了签字盖章。
(6)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中需制造商出具的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7)响应保证金以支票、汇票、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的,必须递交纸质原件,且应密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信封上标明“响应保证金”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骑缝章(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险)。
(8)如业绩等证明文件超出电子响应文件单个组成部分大小限制,须按下方操作:
①供应商须在“中国电信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对应文件位置上传业绩情况表及说明等文件,说明中必须包含“该证明文件超过50Mb,我方承诺在电子采购系统上提交的大附件为真实有效的文件”。
②该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3.3.3 最高响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不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第一章 询比公告
3.3.5 响应报价优惠条件 □报优惠价
☑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具体方式】
3.3.6 ★响应报价具体要求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响应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提交唯一报价。
2、不接受低于成本报价。
3、响应货币:人民币。
4、响应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于响应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的报价,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视为0,对于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无论大小,一律按舍去处理。
5、响应供应商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否决其响应。
6、须开具符合国家税务政策规定和采购人业务资质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1 ★响应有效期 响应有效期:120天
3.5.1 ★响应保证金递交要求和金额 □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金额:/。
1、不论以何种形式缴纳响应保证金,缴纳后均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换取响应保证金缴纳收据,换取说明及所需提交材料详见电子询比文件附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
2、响应保证金缴纳收据将作为资料审查中“响应保证金”不可或缺的依据材料。
☑无需提交响应保证金
3.5.4 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无。
3.6.1 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
3.7.4 响应文件的外层包封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外层包封具体样式如下:
3.7.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1.供应商应在每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2.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响应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如下:
响应文件(文件)
招标项目:
招标代理编号:
采购人名称:
本文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此文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地址、邮编:
封装文件内容:
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条款增加规定: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照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评标索引表、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必须用印刷体胶粘装订成册(拒绝拉杆及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应增加统一外层包封。
(2)电子文档(单独封装):所有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按要求汇总后存储于同一可移动的USB存储介质中,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内层包封),信封上标明“电子文档”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章的骑缝章。USB存储介质内必须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xx公司][XX产品]响应文件”,文件夹内必须放置且只能放置以下三个文件夹:(1)xx公司[XX产品]商务响应文件部分(2)xx公司[XX产品]技术响应文件部分(3)xx公司[XX产品]报价文件部分。xx公司为应答公司全称(同营业执照一致)。
(3)报价文件(单独封装):封装于独立的包装内(单独提交/内层包封),包装上标明“报价文件”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章的骑缝章。
(4)“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响应报价文件、电子文档”须封装在一个密封箱体内(外层包封),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起递交。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8 电子询比的响应文件上传形式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标方式
4.1.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4.1.2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
4.1.3 响应文件签收凭证 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1.4 响应文件退还 ☑不退还
□退还
4.1.6 ★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 一、获取询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如下措施:
1.存在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要求或条件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询比。重新询比调整采购方案实质性内容的,应重新审批采购方案。重新询比仍不足3家的,2家可以继续评审,1家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2.经分析不存在相关问题的,2家可以继续评审、1 家可以转为直接采购,或重新组织询比。继续评审或转为直接采购的应将相关分析论证过程和结论在采购结果签报中详细载明。
二、响应文件开启后,部分响应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委员会应采取如下措施:
有效响应供应商为2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应否决全部响应。有效响应供应商仅 1 家的,可以转为直接采购。竞争性论证过程和结果,应在评审报告中如实记载。
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3 响应文件开启现场的异议 现场处理
6.4 ★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推荐原则如下:
1.推荐原则如下:价格最高响应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价格相同的,同类业绩多的优先,若都一致则由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
7.1.2 成交结果的异议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1 成交供应商数量 成交供应商数量:每个标包一家
7.2.2 ★成交原则 成交原则如下:
每个标包推荐综合评审排名第1名的响应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7.2.3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特殊情形 在合同签订之前,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对供应商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按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询比。
8.1.1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进行影响,或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成交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 供应商须按照《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电信〔2024〕315号)的规定,接受不良行为的处理规则。(查询路径: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通知模块-供应商管理查询,查询网址:
询比文件否决响应条款汇总
第二章 1.7.2条款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由评审委员会对其响应作否决处理。
第二章 2.4.2条款 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第二章 2.1.3条款 对询比文件中加“★”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第二章 3.2.1条款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询比文件的内容编写响应文件,并对询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或响应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否决响应。
第二章 3.2.2条款 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没有对询比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
第二章 3.5.5条款 未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按否决响应处理。[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下适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响应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响应供应商在询比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虚假文件,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2)响应供应商在询比活动中相互串通的;
(3)响应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询比文件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除外;
(4)法律、法规或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响应的情形。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比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
1.1.2采购人: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标包划分
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询比方式
1.5.1询比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询比,是指采购人以询比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询比响应。
1.5.3邀请询比,是指采购人以询比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询比响应。
1.6询比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代理询比的方式进行,询比组织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询比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发出询比文件或者询比邀请书前,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询比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评审阶段,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采购人必须在询比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8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1.8.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询比邀请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采购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询比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响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比响应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询比文件
2.1询比文件的组成
2.1.1询比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询比公告/询比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比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与询比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比公告”或者“询比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的;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4采购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澄清潜在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4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
2.4.2采购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获取询比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采购人应当相应顺延响应截止时间。
2.4.4供应商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询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比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比文件、询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询比文件的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比活动。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响应文件的编制
3.2.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询比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询比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响应文件响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纸质响应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5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报价
3.3.1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文件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应当报出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响应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响应货币:人民币。
3.3.3采购人设有最高响应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最高响应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4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询比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供应商才可以报出。供应商优惠报价的数额,响应文件开启时也必须当众公布。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6响应报价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响应有效期
3.4.1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响应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决定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5响应保证金
3.5.1采购人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询比项目的响应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采购人可以规定响应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采购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的;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响应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响应保证金有瑕疵的响应将被否决。
3.6备选响应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响应方案。
3.6.2若采购人在询比文件中邀请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则供应商除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外,可以附加提交备选响应方案。
3.6.3备选响应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响应方案”字样。
3.6.4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符合询比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响应方案,可予以考虑。评审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7响应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供应商应当编制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响应文件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响应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响应文件时,采购人应当对符合询比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进行签收。
3.7.6采购人对于响应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8电子询比的响应文件上传形式
响应文件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询比响应
4.1响应文件的提交
4.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
(2)未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的;
(4)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4.1.6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7 采购人采用电子询比方式的,响应文件提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按照询比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提交。
4.2.3供应商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已收取响应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不退还其响应保证金。
5.响应文件开启
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响应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5.2.1响应文件开启会议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
5.2.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响应文件都应当当众予以解密、开启,但按照询比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除外。
5.2.3响应文件开启时,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公布参加本项目询比的供应商个数、响应文件的解密情况、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报价一览表”一般包括:供应商名称、响应总报价、交货期、响应保证金以及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响应文件开启内容填写在“开启记录表”中,开启记录应由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响应供应商确认,存档备查。响应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同意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及内容。
5.3异议
5.3.1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供应商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响应情形的,可以在开启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审完成前向采购人递交书面材料,采购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审委员会。
5.4电子询比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采购人采用电子询比方式的,响应文件开启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评审
6.1评审委员会
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审原则
6.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6.2.3响应文件开启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应否决全部响应。
6.3评审方法
6.3.1本项目评审所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估法。最大限度地满足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响应,应当推荐为成交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询比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审方法。
6.4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询比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5评审报告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国电信集团询比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
7.成交
7.1成交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询比公告”公示全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 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成交供应商
7.2.1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2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成交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排名第一或排名靠前的成交候选人存在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等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询比。集中询比的,也可以对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份额进行调整,但应当在询比文件中载明调整规则。具体处理规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3询比结果公示
采用公开询比方式的,采购人将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询比公告”公示全部成交供应商。
7.4 成交通知
7.4.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应当主动告知采购人。
7.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
7.4.3成交通知书是询比采购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4.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询比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有效期内,根据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10分,价格90分。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处理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的本次响应执行限制采购处理措施的,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处理结果及规则扣减相应分值。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供应商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响应函 供应商所提供《响应函》须严格按照询比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否则一律按否决响应处理。
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询比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内容、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等要素是否齐全且符合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是否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响应保证金 符合询比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是否按时、按金额等要求缴纳,并且按要求提供:①响应保证金收据、②响应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扫描件等。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供应商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须严格按照询比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否则一律按否决响应处理。
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 供应产商所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须严格按照询比文件模板进行填写,否则一律按否决响应处理。
控股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信誉要求 符合询比文件第一章 “询比公告”中信誉要求。
不得存在的情形 符合询比文件第一章 “询比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2条要求并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响应性评审标准 响应报价 符合询比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供应商须知偏离表应答情况 符合询比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实质性条款无负偏离。
合同条款偏离表应答情况 符合询比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的规定,无负偏离。
技术条款偏离表应答情况 符合询比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的规定,无负偏离。
响应文件制作标识 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不一致。
注: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供应商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投标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2.2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经济(报价)部分:90分
商务部分:10分
商务标评审标准(满分:10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审标准 分值
1 类似业绩 考察供应商2023年11月1日至公告发布30日前(含)(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1)每提供1份业绩(房屋租赁合同或引商入店类合同)得2分,满分8分
(2)同时须满足下列要求:
须包含合同、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8
2 标函质量 响应文件格式和内容严格按照询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根据文字清晰度,证明材料的影印件、扫描件中的字迹清晰度评审,得(0,0.5]分。
响应文件正文有页码,图纸表格等有编号、提供准确的评分项速查表,业绩证明材料方便查找、金额合计准确,得(0,0.5]分。
注:评审专家评审过程中如对此项进行扣分,须说明扣分原因。 2
经济部分评审标准(满分:90分)
评审标准 经济部分评定采用:基准价法
注:①有效供应商指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
②经济部分价格评审依据:
1.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响应报价的“价款”作为评审依据;
2.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响应报价的“价税合计”作为评审依据。
③N为有效供应商数量。
(1)N<5家,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2)5≤N<10家,去掉二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3)10≤N<20家,去掉四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4)20≤N<30家,去掉六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5)N≥30 家,去掉八个最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④报价部分得分
供应商的评审价格比评审基准价每高一个百分点扣0.5分,供应商的评审价格比评审基准价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公式一:供应商的评审价格高于评审基准价
报价得分=经济(价格)部分总分-0.5×(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公式二:供应商评审价格低于评标基准价
报价得分=经济(价格)部分总分-1×(评审基准价-评审价格)/评审基准价×100
经济(价格)部分得分最低得0分。
★评分分值计算原则:
①商务、技术、服务三部分得分计算方法:全体评委商务、技术、服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②经济、商务、技术、服务部分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如出现第三位或以后位数的小数,则四舍五入第三位小数。
③每个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经济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服务得分。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4项
1.评审方法
本询比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审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响应文件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的;
(3)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响应担保有瑕疵的;
(4)响应供应商提交两份以上不同内容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询比文件规定提交备选响应方案的除外;
(5)允许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响应协议;
(6)响应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7)响应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响应供应商经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8)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询比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载明的询比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比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响应供应商报价低于成本价或严重影响履约,且供应商不能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对其报价进行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10)响应供应商报价高于询比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的;
(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2)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询比文件的要求;
(1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响应文件未能对询比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15)响应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6)响应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7)询比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形。
3.1.3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响应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供应商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响应,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3.1.4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审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响应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对响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询比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审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审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4.2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5评审结果
3.5.1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审报告。
3.5.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评审概况(包括评审日程、评审方法和标准、评审委员会名单、响应文件开启记录等评审基本情况);
(2)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评审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响应的情况说明;
(4)响应供应商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5)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异常低价响应、严重不平衡报价分析、评分畸高畸低、竞争性分析、补正事项纪要等);
(7)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甲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2 供应商 成交人
3 付款条款 1.付款方式:/
2、须开具符合国家税务政策规定和采购人业务资质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转包、分包要求 成交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5 严重违约情况处理 如合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情况的(包括但不限于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等),采购人有权终止所签署的合同。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根据2026年房屋文件要求,英吉沙现有1间房屋对外出租,经营范围必须为经营电信业务,经第三方公司询价出具评估报告,房屋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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