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黄埔区老人院2026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限额
8万元,超过采购限额报价视为无效。
三、比选方式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原则上由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实施单位,当有2家或以上供应商提供相同的最低报价时,以抽签的形式依次产生实施单位。
四、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1:黄埔区老人院2026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购置清单(1-7项)。
五、服务需求
(一)送货至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西三街70号之一(黄埔区老人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按照采购方要求免费上门完成更换及安装工作。
(三)更换下来的废旧消防器材,需严格按照甲方书面指定的位置整齐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挪动、丢弃或私自处置,配合甲方后续的统一回收或合规处理安排。
六、产品质量
所供应的消防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属于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品类,需提供认证合格证明,且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资料。
七、验收标准
(一)所有产品需具备出厂合格证、3C认证证书、且支持扫码溯源。
(二)器材的型号、规格、数量与购置清单完全一致。
(三)外观无变形、锈蚀、涂层剥落现象;产品包装完好,铭牌信息清晰可辨。
(四)器材安装调试后正常使用,无故障。
(五)所有消防器材的生产日期均不早于送货前1个月。
八、售后服务
(一)质保期: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二)质保范围:质保期内,对于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消防器材故障或异常,供应商须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本身质量缺陷;制造工艺问题;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性能故障。
九、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消防器材销售经营资质,承诺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非法分包;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