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沥青生产辅助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公司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为顺利完成公司生产经营年度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公司高速项目、建设项目材料供应工作高效开展,支撑各在供业务项目顺利保供,充分利用公司外部优秀的专业化资源,助推实现业务环节的成本降低、效率提高,达到增强自身企业竞争力的最终目的,公司拟选聘业务外包单位提供广安基地、成都基地等自主加工及委托租赁改性沥青加工厂所涉部分沥青生产辅助服务。
2.2项目名称: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沥青生产辅助服务外包项目。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本次业务外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广安、成都两处自营库区的收发货及改性生产操作及管理服务、设备日常养护与基本维修服务、出入库抽样检测服务、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云南诺迪库委托加工网点的收发货及改性生产管理服务、出入库抽样检测服务、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2.5合作期限:暂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财务要求: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个工业类外包服务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face="宋体">)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face="宋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face="宋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为: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9日24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font-size: 12pt; mso-spacerun: "yes"; mso-fareast-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1.0000pt; mso-ansi-font-weight: normal; mso-bidi-font-weight: bold;'>.)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下载专区-操作手册《供应商入驻手册》。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蜀物路面沥青生产辅助服务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1000元。投标人应于2026年3月12日9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蜀物路面沥青生产辅助服务投标保证金
温馨: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5.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5.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