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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2029年采购代理和造价咨询类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项目公开比选邀请公告
公告名称: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2029年采购代理和造价咨询类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项目公开比选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
湖南
发布时间:
2026-02-26
详细内容:

湖南星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受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比选人)的委托,对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2029年采购代理和造价咨询类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比选,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参与比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2029年采购代理和造价咨询类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第三方服务共分为采购代理、造价咨询两类服务。

(三)比选数量:采购代理服务供应商和承担预算审核与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各5家。

(四)服务期限:2026年-2029年共三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作协议一年一签。

二、参与比选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包1:采购代理服务供应商

列入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且已开通权限地区至少包括“市本级”,提供网上截图。 

包2: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

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进行备案登记,提供网上截图),拥有专业的审核团队,具备相关项目审核经验。

注:一个供应商只能参加一类服务的比选,即包1、包2任选其一。

(三)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应选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应选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应选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6.提供接受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费及服务要求的承诺函。

7.依据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备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应选人公章。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一个月”是指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期间任意一个月。

(四)其他要求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三、服务费标准及服务要求 

(一)服务费标准

1.包1: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不低于8折的标准收费。

2.包2:

(1)预算审核服务费标准

按拟采购项目的投资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关于印发〈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评审指南〉的通知》(长财评综〔2024〕11号)标准收费,服务费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2)结算审核服务费标准

按项目最终送审结算金额与审减(增)额两部分分别计取,参照《关于印发〈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评审指南〉的通知》(长财评综〔2024〕11号)标准收费,服务费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注:同意参与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视同接受上述收费标准并出具承诺函,否则视为比选响应文件无效。

(二)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规程》及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的全过程采购代理、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2.采购代理和造价咨询服务均须安排一名或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服务工作,保持通信畅通。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其相关证件及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供应商须在比选响应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除不可抗力外,在服务期内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并委派具有同等专业资质及工作经验的员工,否则视为应选人违约,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3.响应时间要求:接到项目委托后,项目负责人1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进行当面对接,按委托人要求时限完成服务内容,其他时限要求按照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四、比选程序

(一)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凡有意参与比选的采购代理机构,请于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2日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委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今后参加采购代理服务或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本人,要求在法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至湖南星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报名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含光路龙湖108号铂金岛A座4楼452(从A座三号口电梯上4楼)。

(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6年3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南星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含光路龙湖108号铂金岛A座4楼452(从A座三号口电梯上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评审及结果公示 

若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采购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数量均在5家以上时,评审小组根据各类型机构评审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类型排名前五的供应商为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供采购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若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各类型机构少于或等于5家时,则审查合格的机构全数入围。评审结果于五个工作日内在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采购代理服务协议的签订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与入围的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为三年,协议书一年一签。

五、联系方式

1.比选人信息

比 选 人: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欧阳女士

电  话:0731-88665725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2.代理机构信息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星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左进伍

电    话:0731-82115748、17673097746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含光路龙湖108号铂金岛A座4楼452(从A座三号口电梯上4楼)

3.纪律监督单位:中共长沙市纪委长沙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0731-88667193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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