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福建省福鼎市沙埕中心渔港扩建工程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施工所需河砂、碎石采购招标在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信息如下:
由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福建省福鼎市沙埕中心渔港扩建工程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施工工程所需河砂、碎石物资(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我司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福建省福鼎市沙埕中心渔港扩建工程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方桩施工,本工程主要生产内容包括:预应力实心方桩总数量470节(含备桩),单节桩身长为30m~48m,预制方桩总长17968m,单节平均桩长38.2m。
1.2招标内容:河砂、碎石。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数量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河砂 | 中砂 | m³ | 34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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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碎石 | 5-31.5mm/5-25mm | m³ | 49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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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计 |
| m³ | 8311.00 | -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符合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企业黑名单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投标人具备垫资能力;
(7)属于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企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与物资采购企业相关人员没有关联关系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2月26日至2026年03月01日,每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联系招标方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1份,,要求盖章密封)必须于2026 年3 月2 日14 时30分前递至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号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一楼机材部 。
4.2逾期未快递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及评标时间
5.1开标时间:2026 年03月02 日14 时30 分;
5.2开标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号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会议室。
5.3评标时间:开标后立即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地点与开标地点为同一地点。
6.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公示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将通过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标 人: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号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一楼机材部。
招标方联系人:尤女士 电 话:18650783536
电子邮箱:fjsgkgcyxgs@
福建省港口工程有限公司
2026 年02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