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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倒运旁路放风灰询比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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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询比价】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倒运旁路放风灰询比价 |
| 所属地区: |
天津 |
发布时间: |
2026-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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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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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倒运旁路放风灰询比价
:2026-02-24 07:25:30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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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2700000-XJ-2026-0093
采购单位: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2-26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2-27 12: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2-27 11: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6-02-27 12:00:00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2700000-XJ-2026-0093)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2700000-XJ-2026-0093)
保证金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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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运费
运输服务
100.000
EA
电汇、承兑、供应链票据
振兴环保
收货地址:
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双街镇天津市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双街镇创富路5号
┃详情描述
一、标的物:特种车辆倒运旁路放风灰二、工作量:预计要运量3000吨/年,约100车,车辆需长期放置在旁路放风灰仓下,在接到放料及倒运通知后3小时内司机到场,将物料运输到厂内指定地点,打出后将车量放置原处等待。三、车辆要求:所用车辆排放等级必须国五及以上标准,车身有特种车辆标识。四、投标要求:(一)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作为附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3.投标人属于贸易类企业,必须成立6个月以上;属于非贸易类企业,必须是成立3个月以上,方可参与投标。4.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包括具有相同法人、董事、股东、监事、代理人、高管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按报名时间早晚只允许先报名的投标单位入围,后报名的投标单位不予入围。5.投标人需提供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6.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人《承包方安全资质和安全条件审查内容清单》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能力。(二)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人发布的“补充文件”或“澄清”,投标人可按要求完成提报,对于没有提报的投标人视为不做补充或者不做澄清。3.投标人应当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6.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和评标结果。8.国家法律法规和冀东水泥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按照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模板要求填报价格,开标后投标报价表不允许做任何修改。2.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3.投标方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函,加盖公司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4.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盖章的分项明细报价单,若与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冲突的,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为准。(四)投标无效说明1.投标方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若有恶意串通、防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公司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发标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发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联系人
史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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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284375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22-26882286
监督举报邮箱:zhxr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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