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050220250006W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毕节三中学生宿舍维修改造(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评标方法、原则和纪律
4.1.1本次招标采用的是105分制最高分确定中标的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 会在开评标会议上现场评定中标候选人。
4.1.1本次招标采用的是100分制最高分确定中标的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 会在开评标会议上现场评定中标候选人。
2
第六章评分标准
6.2政策性加分(满分5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说明
1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项
2分
依据黔财采[2014] 1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 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及财政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文件,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 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类 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所投产品具有一种认证证书, 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品目清 单 ”和“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 ”认证证书,每 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2
少数民族政策性 加分项
3分
黔财采[2014] 1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 有关政策的通知》 中,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 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
青海)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 ,享受政 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 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分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 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 。本项目投标主产品即指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不含附带产品。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黔财采【2025】6号删除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该变更不影响《响应文件》制作,不予延期,其余事项不变。
2.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毕节三中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双树路
联系方式: 吕工18984573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贵州鲲鹏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中鼎华城12号楼22层-2
联系方式:付玉、陈宇峰、唐修吉176852793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工
电话:18984573560
文件预览:毕节三中学生宿舍维修改造(二次)第三次变更公告.pdf变更公告(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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