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厦门市逸夫中学食堂经营权招租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8-01 |
详细内容:
|
#ctl00_ContentPlaceHolder1_tfimage{max-width:696px;#ctl00_ContentPlaceHolder1_tfimg{max-width:696px;
厦门市逸夫中学食堂经营权招租
本项目拟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我方(交易实施主体)特作以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交易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交易标的不存在被实施抵押担保和司法、行政、仲裁等强制措施及其他不宜处置的情况,具体信息发布内容见下方表格;
2、本项目交易已履行了相应程序,项目交易方式、交易底价及其他交易事项已经过有效内部决策,并获得了相应审批或备案;
3、我方(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对在交易过程中出具的所有材料包含公告公示内容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性负责,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为本项目提供交易场所和信息发布渠道;
4、对于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交易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我方及委托的代理机构保证在交易文件中与竞买人、投标人等约定应急处置方式,系统使用中与投标人、竞买人等产生的纠纷由我方或代理机构与其按约定或协商解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
厦门市逸夫中学食堂经营权招租
项目编号
350203N2025Z014
交易方式
招标(线上)
是否经过评估
否
评估备案(核准)机构
交易实施主体
厦门市逸夫中学
代理机构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贤堃、危青0592-6080599
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查询
5.1查询渠道: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5.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5.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5.4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等)。
7.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扫描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的全部规定。
二、特定资格标准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为餐饮企业,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须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并书面承诺中标后在第一次供餐前为本项目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项目须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在餐饮经营中未发生构成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事故等级记录(食品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10月5日修订〕的规定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消防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分四级,即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声明函。
备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22日]上午[9:15:00];②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③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④欲报名的投标人需登录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zyjy.as.xm.gov.cn)-行政事业资产资源交易栏目下方: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入口进行报名,报名前应进行相关登记注册。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999-6901。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9:15:00];②提交方式:线上递交;③提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厦门市资产资源交易系统https://zyjy.as.xm.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5-08-2209:15:00
开标地点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6(C404)
保证金账户名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403795010400003330000006591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
2025-08-2209:15(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看样时间
2025年8月17日
上午9点30分
看样联系人及电话
俞老师0592-5965935
异议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0592-6080599
投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0592-6588356
其他披露事项
1.踏勘时间:2025年8月17日上午9点30分,其余时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踏勘。
2.踏勘集合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洪莲中路209号(厦门市逸夫中学)门口集合。
3.投标人须在统一踏勘时间前一个日历日与学校老师取得联系,报备进校信息后,方可进入学校。
4.其余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备注
填写系统时“投标信息摘要”中“工期(服务期)”指的是经营权承包期限。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交易底价
保证金
1
350203N2025Z014001
厦门市逸夫中学食堂经营权招租
0.00元/年
15000元
交易实施主体:厦门市逸夫中学 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电话:0592-65812886581388传真:0592-6588966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