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勘察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4〕7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电缆总长32490.6米,其中:新建低压线路(规格型号分别为ZR-YJV22-0.6/1kV-4×150、ZR-YJV22-0.6/1kV-4×70)7830.6米、10千伏线路(规格型号分别为ZR-YJV22-8.7/15kV-3×400、ZR-YJV22-8.7/15kV-3×120)24660米;新建排管(规格型号分别为16+2、12+2)5285米、直埋管(规格型号分别为8孔、6孔、2孔、1孔)3783米、拉管(规格型号12+2)2497米;新建混凝土电缆井140座、箱式变压器(规格型号630、800)33座、环网柜(规格型号为两进六出)49座、高压分支箱19面、低压分支箱68面、电缆分线箱56面、钢杆10基、加强杆4基;新建充电桩(总功率7920KW)及配套设施132套。
2.2招标范围:本次勘察包括本工程详细勘察(含钻勘、物探、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31 17:00:00至2025-08-07 17:00:00,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21 08: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在线提出 受理单位:招标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盖佳恒 0311-829352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斌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霍晓春 13785137087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1-82905018
电子邮箱:psjsgczb2008@163.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平山县城市配电网建设项目-勘察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斌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平山县轻工路1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冶河东路金谷创业园二楼 2016 室
邮编:050400
邮编:050400
联系人:盖佳恒
联系人:霍晓春
电话:0311-82935296
电话:13785137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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