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TY-QYCG-2025-43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50元/人/年最高限价:50元/人/年采购需求:锦州医科大学意外伤害保险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以下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2.2分支机构性质的供应商参与磋商,需出具总公司授权书原件;2.3不允许供应商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有隶属关系的供应商只能接受一家的有效报名)。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每天09: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10时30分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1日10时30分地点: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锦州医科大学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截图。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四份至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现场领取。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锦州医科大学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联系方式:158416403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9楼联系方式:0416-4590111电子邮箱:3026382214@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416-45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