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常规燃气工程监理单位入围项目,项目业主为 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 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范围:采购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常规燃气工程监理服务,包含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开工的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等,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工程地点:宁波。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招标人视考核情况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最高限价:39.2333万元。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满足监理任务书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2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化工石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资格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或化工石油。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 2025年6月6日9:00至2025年6月10日23:59 时止(北京时间)。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5.3交纳要求:(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15时整。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城投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611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6.2 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6.3 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上发布。8.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宁波东方管道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万利路277号 联 系 人: 明经理 电 话: 0574-88150995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1楼1129室联系人:汤幸杰、孙丽琴联系电话:0574-87360849 电子邮箱:624633087@qq.com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 话:0574-89284188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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