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项目项目公告
:2025-05-26
2025年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自行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
JZEG-HY-25-G1-F-0011424
采购经理
王震-1383215517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29 12: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5-30 12:00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备注
F
检测服务
土壤检测
1
次
2025年9月30日前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根据“石家庄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内容要求,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2025年土壤环境监测并备案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方案报告编制费、专家费等)。报价为含税价,币种为人民币,但需要标明税率和不含税价格,需要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 2、范围: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内所有项目以及阿维菌素质量提升项目; 3、付款期限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4、投标方报价必须保证有能力完成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的各项工作,且2025年土壤自行监测项目设置拦标价,拦标价为40000元(含税); 5、中标单位如果被省市环保系统通报,造成数据无法被采信,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检测等后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此项内容将会写入服务合同内,请投标单位注意。
3.技术条款:1 、投标方准备相关的资质、业绩证明、报价单等材料; 2、 根据“石家庄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间完成土壤环境现场监测方案及监测报告的编制、评审、备案等工作; 3、投标单位需要出具近三年未被处罚的承诺书; 4、投标单位CMA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单位如委托其他检测公司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检测时,委托检测样品数量不得超过总样品数量的10%; 5、根据公司管理规定,投标单位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以及必备的人员; 6、公司在签订委托合同前需要对中标单位的经营场所进行尽调,如不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则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中标,同时履行尽调检查; 7、工作质量要求:需要编制2025年土壤自行监测方案,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土壤自行检测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自行监测报告,纸质版报告3份,并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工作完成备案。 8、土壤监测范围:爱诺厂区及租用莱欣发酵车间。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 3、具有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工作的资质和相关技术人员资质; 4、具备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带“CMA”号的检测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未被环保系统通报、处罚的承诺书; 6、企业其它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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