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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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铁路物流中心2025-2027年绥中港物流基地人力装卸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5-019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大连铁路物流中心2025-2027年绥中港物流基地人力装卸业务外包框架协议采购(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铁路物流中心,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实施细则》、《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卸管理实施细则》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维保条款:无要求
4.售后服务及要求:无要求
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沈阳局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2)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装卸安全、技术、业务等管理制度。 (3)投标人必须保证24小时作业,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质量。接受铁路运输装卸作业的集中调配,满足招标人装卸作业组织和安全生产需要。遵守各项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4)投标人使用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须经市级以上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合格。 (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铁路部门的人身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其规定,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人应负责组织本企业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并确保作业人员经考核后符合铁路装卸岗位要求后上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下发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各包件人员、设备数量要求 (7)签订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前,需要提供不少于10人的劳务合同复印件,提供相应的人员名单(用工人员名单包含所用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保险单号等)。遇到作业站集中到发货物时,为确保装卸作业效率,应根据作业需求及时补充装卸人员及装卸设备,保证装卸生产质量及效率。 (8)投标人应当全面负责本企业装卸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工作,雇佣人员年龄在18-60岁之间,且身体健康,保证作业人员身体条件、业务能力可确保满足装卸承揽作业的要求,并承担装卸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情形时的医疗、生活补助、抚恤及善后等相关费用和责任。 (9)投标人应针对铁路装卸作业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完善岗位从业人员作业指导书。 (10)由于投标人责任,发生行车、货运、机械、人身伤害等各种责任事故或责任服务投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中标后签订《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前确保给职工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60万元。 (11)根据投标人要求,招标方可以有偿提供的装卸作业资源(水电气暖等)、生产、生活房屋场地,但不提供装卸设备。 (12)投标人中标后要严格执行合同及不当装卸作业行为考核标准等附件的规定。 (13)以上技术标准投标人须逐一提供本企业承诺函响应。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性质要求:经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单位。
2.行政许可及认证:无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包件收取为200元人民币/包,同一招标编号、同一包件号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后四位数字)+包件号(例如0059A01文件工本费),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5月8日8:00时起至2025年5月13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关注国铁采购平台,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32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谈判文件后,放弃投标时应在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弃标函内应明确项目编号、名称、包件号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铁路物流中心
项目立项人及电话:吕清,15940920935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吕清,15940920935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24-62080906 15909833255(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390721586@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710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93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5年5月8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备注
1
A01
绥中港物流基地人力装卸(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除散装板材、方材、散粮、篷布外)
吨
20000.00
6.80
6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
A01
绥中港物流基地散装板材、方材货物人力装卸(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吨
100.00
10.97
6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
A01
绥中港物流基地货车篷布人力装卸、搬运(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块
200.00
1.10
6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4
A01
绥中港物流基地散粮人力装卸(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吨
2000.00
4.50
6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5
A01
绥中港物流基地人力掏装箱(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箱
100.00
180.00
6
此数量为参考数量,不作为上下限要求,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履约期内,作业实际发生地点
交货条件及状态:按照大连铁路物流中心日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完毕,并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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