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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521010012466111 2025-04-27监督部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工作监督与管理办公室项目来源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雷先生监督部门电话024-23907897项目地址沈阳市境内招标人名称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名称沈阳市国道京抚线等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项目编号202521010012466111资金来源省本级预算资金 :10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452.1万元标段(包)数量1项目规模该工程位于沈阳市法库县、康平县、辽中区、于洪区、浑南区 境内,包含京抚线、通武线、开奈线、西二线、十灯线、沈海线、 沈环线局部路段桥涵、防护等水毁养护工程恢复。标段(包)名称沈阳市国道京抚线等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施工标段(包)编号202521010012466111001标段(包)性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标段(包)内容施工投标人资质条件(1)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路面养护维修任务的一方)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交安养护维修任务的一方)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包)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投标保证金4 万元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2025-05-30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2025-06-30标段(包)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总工(1名)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标段(包)估算价452.1万元招标文件售价金额0 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其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牵头人须以路面养护维修任务为主,且必须具有“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其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4-28 08:30至2025-05-06 23:59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5年5月6日 23:59 时(北京时间, 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上述工作。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5-19 09:00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递交地址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需要使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5-05-19 09:00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开标方式描述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评审办法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其他公告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人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24-23895058邮箱glghzlh@126.com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联系人罗先生、冯女士电话024-83737721邮箱lnxinda2021@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罗先生、冯女士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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