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徽奥克斯绿色智慧能源项目一期5.5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安徽省安徽奥克斯绿色智慧能源项目一期5.5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2025-04-18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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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安徽奥克斯绿色智慧能源项目一期5.5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批准,项目招标人为马鞍山朗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徽奥克斯绿色智慧能源项目一期5.5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安徽奥克斯绿色智慧能源项目一期5.5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2项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安徽奥克斯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厂区内。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规模5.55MW(直流侧装机容量6.2MWp),利用安徽奥克斯智能电气有限公司部分单体屋顶安装光伏组件,屋顶面积约72180平方米,共敷设590W单晶组件10508块。2.4招标范围:安徽奥克斯绿色智慧能源项目一期5.5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含本项目的协助完成前期属地备案、设计、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施工(含屋顶加固)、调试、检验、试运行、验收、备案等工作。2.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867587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 325456 元(含增值税6%);总承包管理费:人民币 203844 元(含增值税6%);设备购置费最高限价:人民币 8759831 元(含增值税13%);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人民币 6578456 元(含增值税9%);2.6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起 90 日历日内完工且具备并网条件。2.7标段划分: 1 个。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应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建筑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符合国家及电力行业、建筑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2.9安全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由以下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①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③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取定联合体资质④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⑤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4拟派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①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电气工程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此项)。②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派出)且无在建项目。注: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且不得互相兼任。③至投标截止之日,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施工负责人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3.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3.7资格审查方式:(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9:00至2025年4月2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4.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5.投标保证金5.1金额:人民币20万元。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15时整。 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6.1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地点详见当日会场安排告示牌)。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7.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www.ndig.com.cn)、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zjyczx.cn/)网站上发布。8.系统使用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9.联系方式招 标 人:马鞍山朗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0楼联 系 人:周老师招标代理机构: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园区E座10楼联 系 人:卢赞、张杰、陆柯妤、钟波达、唐涛、李天宇、吴强、张珠芳电 话:0574-87102885 招标监管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联系人:朱老师联系方式:0574-89299055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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