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江苏省张家港服务类存储与网络基础设施服务采购公告(JSZC-320582-JZCG-G2025-..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张家港服务类存储与网络基础设施服务采购公告(JSZC-320582-JZCG-G2025-..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5-04-17
详细内容:
存储与网络基础设施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16】





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存储与网络基础设施服务 JSZC-320582-JZCG-G2025-001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08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JZCG-G2025-0015



项目名称:存储与网络基础设施服务



预算金额:26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67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45PB 图像存储、中心网络基础设施等26个月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8261002950、0512-69820854;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港城大道180号





联系人:李永杰





联系电话:55370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





联系人:孙玮泽





联系电话:0512-58915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玮泽





电话:0512-58915381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云南:玉溪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监督检查和火调勘查器材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西宁都县梅江镇碧岸村青陂水渠工程施工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蠡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和移动核查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江西省崇义县横水镇塔下高胜排安置小区部分道路及排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固驿镇平安乡镇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济南市龙脊河凤凰路重点工程历城区王舍人村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西儿童康复设备采购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民族中心学校运动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采购计算机设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计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能源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