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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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天然气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新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天然气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新疆)
采购内容:1.燃气管线日常巡检维护,开展管道及附属阀室、标志桩、测试桩的等附属设施日常巡护,并及时进行桩牌纠偏、增补、清障、清洁、美化,维护好管道地面标识;
管道运维范围:①高压管线约252km,中间设置7座线路截断阀室;②中压管道约40km;③其它燃烧器前端管线(以实际为主)。
2.对阀室阀井、调压箱、用户燃气设施(含燃气表、报警器、切断阀、室内管线更换)、燃气热水器、锅炉房调压计量间、锅炉房可燃气体检测器检测、燃烧器配置的切断阀等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检维护;
3.燃气门站:共 2 座,燃气分输站日常巡检维护,包含设备日常操作、站控值班、清洁卫生、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等工作;
4. 燃气锅炉房:共 4 座,共设 14 台热水锅炉(功率 1.05MW-4.2MW 不等)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循环泵、水处理系统),负责日常巡检维护,包含设备日常操作、站控值班、清洁卫生、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表计和阀门送检及故障处理等工作,锅炉房年运行周期 6 个月;
5. 盥洗间:共设 48 台功率为 1.16MW 热水锅炉,负责设备日常操作、清洁卫生、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表计和阀门送检及故障处理等工作;
6. 楼房生活热水:共设 24 台功率为 0.099MW 燃气热水炉、 21 台功率 500W 冷凝式燃气热水容积炉,分布于各楼栋内,负责设备日常操作、清洁卫生、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表计和阀门送检及故障处理等工作;
7. 确保末端用户燃气、供热及生活热水正常供应;
8.每半年组织1次全方位燃气安全检测;
9.组织进行管道、容器、电气、仪表、报警装置、通信、阴保、安全阀等设备设施的定期送检检验、检定、校验、日常维护和保养;
10.每季度提报天然气分输计量数据,协助采购单位与气源供应商核对天然气分输计量数据;
11.组织处置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维修;
12. 乙方须编制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含保障替代方案)并进行应急训练;
13. 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突击性的各项检修及现场保障;
14.完成采购单位赋予的其他关于燃气运维的任务。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从首站(哈密压气站)围墙外2米到燃气燃烧器前端由供应商运行维护管理。拟将该项目管道、场站等设施设备的全部运行、日常维护、维修管理整体交由第三方实施,包括日常运行维护、备品备件采购、维抢修工器具采购等。
需满足的要求: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涵盖石油、油气站场运行维修或石油、天然气的技术服务等与本项目实际相符合的内容;不接受自然人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当保证该许可资质在本次招标时为有效状态,如服务期内证到期须续办证;特种设备生产(或安装)许可证要求:压力管道安装 GA1 、 GB1 、 GB2 资质,且应当保证该许可资质在本次招标时为有效状态,如服务期内证到期须续办证。
本项目运维区域气源点为西气东输一线哈密压气站,站后甲方管理的燃气主管线长约252km(管线全段设置7座阀室,2座分输站)。通过分输站计量调压输气至用户燃烧器前端。管线设计输量10万m3/d,管道设计压力6.3MPa,管径D168.3mm,管道壁厚为6.4mm,采用L245M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
运维保障采用托管模式,运行管理委托地方专业供应商直接组织实施,将该项目的运行、日常维护、维修管理整体交由地方专业供应商组织实施。运行管理委托中标供应商组织实施,甲方仅保障供应商生活、办公等基础条件,提供生活办公场地(办公生活用水、电、暖等费用按市价计量收取,水电费按计量表计取,计量表由甲方负责安装,取暖费按面积计取)。供应商生活、工作所需的相关设施设备(如办公器材、生活家具等)、所需的相关备品备件、所需的相关维抢修机工器具、巡检车辆等由供应商自行准备,终止服务后供应商可以收回(已使用备品备件所有
权无偿转交甲方)。
本项目运维供应商配备24人组织实施。项目经费1659万元。服务周期三年(合同每年一签)。
本项目应急抢险维修主要指在各种突发事故情况下(含自然灾害),乙方30分钟内响应并报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24小时内提出故障排除方案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恢复运行,确保运维安全的作业过程。本项目一般性应急抢修维修(指每次抢修维修开支经费小于5万元,含5万的)全部涵盖到运行及维护服务范围内,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发生非一般性抢修维修特情(指每次抢修维修开支经费大于5万元,不含5万元的),依托乙方社会资源,由乙方委托专业力量(或自行)进行抢险维修,实行“一事一议”,对每次抢修维修发生的费用,5万元以内(含5万)由乙方承担,超出5万元的部分由甲方审核后据实结算。对每次抢修维修发生的费用超出5万元的由甲方委托第三方
进行审价,所有发生的经费开支须出具发票。发生故障或隐患供应商须及时报告处置,不允许将一般性抢修维修积累或延误成非一般性抢修维修特情处置,如发生累积延误的情况,所有开支由乙方承担。
1,659.00
2025年04月
无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刘超
联系方式:1535987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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