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盘点服务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仓库盘点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JLBNUB-F4003
三、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
备注
1
仓库盘点
盘点、分(归)类、倒库78余万件维修器材(部分器材涉及包装)
1.所有器材架铺上胶皮垫;2.按车型将器材归类到指定货架、箱组或其他位置,甲方仅提供叉车(不提供司机);3.各库(棚、室、区)形成手工帐、然后入电脑形成电子帐;4.按电子帐将同一种器材归类到甲方指定位置,同步调整电子帐,做到帐物卡相符、货架摆放整齐、码垛摆放整齐;5.对未包装器材进行包装(甲方不提供保鲜膜等包装材料);6.按甲方要求倒库任务(距离不超过10公里),由乙方提供车辆保障,并按甲方要求完成盘点归类,形成电子帐;7.配备人员最少为6人且年龄在20岁-50岁之间,要有相关工作经验,按甲方规定时限内完成此项任务;8.7个工作日内要完成甲方指出的错情整改,未全部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辽宁海城
自合同签订90日内
以实际踏勘为准
说明:1.本项目最高限价19万元,超出报价无效,报价含运输、安装、人工措施费、税费、规费等所有其他费用。2.备注中填写现场踏勘后更改情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190000元 ;
3.最高限价:190000元 ;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经营范围内产品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投标供应商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十)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4月21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辽宁省海城市。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方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报价方简介);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承诺书(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本项目采取线下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询价文件为免费申领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询价开始时间:2025年4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询价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辽宁省海城市。
询价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询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辽宁省海城市。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申领询价文件后直接组织踏勘。
(二)踏勘地点:辽宁海城。
(三)联系人:冯先生。
(四)联系电话:17790809336。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先生 移动电话:17790809336
联 系 人:马先生 移动电话:17302478023
地 址:辽宁省海城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袁先生 移动电话:13314041296
点击下载 :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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