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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哈密潞新国能热电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案件补充增加律所的议案(华融融资案件)终止公告
:2025-04-15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哈密潞新国能热电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案件补充增加律所的议案(华融融资案件)终止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NC246-CG-250418396/001、SXZB-250370611JNF706/01)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5-04-03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了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哈密潞新国能热电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案件补充增加律所的议案(华融融资案件)邀请公告,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经评审小组评审,本项目作废标处理,供应商否决情况如下:
1、采购文件中要求: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3.2业绩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加)。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
(1)山西云城律师事务所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未附年检页,评审小组无法认定其有效性。经评审小组评审一致认定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报价。
(2)北京市中合加律师事务所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未附年检页,评审小组无法认定其有效性。经评审小组评审一致认定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报价。
2、采购文件中要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2: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只剩1名时,如其响应报价为最高价,则认为不具有竞争性,否决全部报价,项目作废标处理。因通过初步评审仅剩北京方安律师事务所一家,且报价为最高价,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否决其响应文件,本项目废标。
评审小组否决全部供应商,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下一步,该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
二、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
监督电话:0902-7278879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三道岭镇
联系人:韩斌
联系电话:15352669758
电子邮件:122020887@qq.com
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龙城大街97号龙城壹号A座5层规划咨询部
联系人:刘女士、白女士、王先生、吴先生
电话:13834562064(办公室)、18103413736(编制人员)、15135145875(项目经理)、0351-8267215(财务)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全伟(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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