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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交通警察大队国道318线新增测速交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1852025000016项目名称:交通警察大队国道318线新增测速交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60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4月11日至 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在线获取售价: 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品目:交通管理设备。2.本项目备案号为:51018525210200002688[2025]00023,本项目编号以N5101852025000016为准。预算金额:600000.00元,最高限价:600000.00元。3.付款条件说明:(1)自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本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00%。(3)本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采购人在接到成交供应商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4.资格条件:(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3)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6.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电话:028-2722433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 简阳市公安局地址: 简阳市人民路333号联系方式: 028-272660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简阳市印鳌路159号联系方式: 028-270283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汪美娟电话: 028-27028359简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04月10日点击查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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