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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XDG-2021-8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DG-2021-8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XDG-2021-8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锡滨数投备[2024]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城开融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城开融御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与银福路交叉口东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216.21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约14362.2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528.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25.2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锡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论证意见书”)
2.1.3合同估算价:205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6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21日,竣工日期:2027年03月30日
2.2招标范围:XDG-2021-82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防雷、建筑节能、电梯以及配套室外工程。,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锡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论证意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加盖发包人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如依法分包项目加盖发包人公章)、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3/04/1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4/1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1/1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3)请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施工类评定分离(两阶段),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1日17:00至2025年04月16日23:59;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3日9:30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城开融御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18662587820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13号楼
邮编: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徐凯
联系人:
过卓、黄珂
电话:
17802502360
电话:
0510-82835960
传真:
传真:
0510-8510035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年04月11日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评标办法(评定分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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