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年南岸分公司政企综合服务信息化项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重庆2025年南岸分公司政企综合服务信息化项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4-1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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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岸分公司政企综合服务信息化项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025年南岸分公司政企综合服务信息化项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南岸分公司政企综合服务信息化项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ZB-2B-2025004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工作内容:对2025年南岸分公司政企综合服务信息化项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项目金额:本次采购为不带量采购,采购预估总金额90万元(不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备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响应)。
(2)协议期限:A.双方同意由供应商作为采购人的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采购人与供应商就下一批[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采购人就再次采购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B.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日期:
①采购人与供应商就下一批[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采购人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服务内容:本项目为采购人提供包括视频监控服务、无线AP服务、门禁服务、网络组网服务、线路服务等提供技术服务。本项目仅提供服务支撑,不涉及相应的硬件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符合重庆电信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6)本项目共划分两个份额。具体如下:
序号
份额数
份额占比
预估金额(不含税)
1
份额一
60%
54万元
2
份额二
40%
36万元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在各项不含税单价的基础上进行统一的折扣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各项不含税单价见下表:
序号
技术服务类型
场景
单位
不含税单价(元)
备注
1
视频监控服务
视频监控服务
次/处
950.00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2
视频监控运维
元/月/处
20.00
3
无线AP服务
无线WIFI服务
次/处
1150.00
4
无线AP运维
元/月/处
20.00
5
门禁服务
门禁服务
次*处
2300.00
6
门禁运维
元/月/处
30.00
7
网络组网服务
网络组网服务
次*台
200.00
8
网络运维维护
元/月/台
20.00
9
线路服务
光纤链路服务
米
3.5.0
10
综合布线服务
点
80.00
11
电源供电服务
米
9.00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信息化技术服务类)业绩证明材料,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8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6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服务团队至少3人,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2名技术人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提供由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12月1日至今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1日12时00分至2025年4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14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响应文件开启,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远程响应文件开启。
(1)本次响应文件开启将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请各位参加人员提前下载APP或添加小程序。
(2)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向各潜在供应商事先登记的电子邮箱中发布会议号,潜在供应商自行按照会议号登录视频会议。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样品种类、规格、数量: / 。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10号
联 系 人:邓老师
电 话:18908301919
电子邮件:dengjin.cq@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66号总部城A区5栋15层
联 系 人:喻熙
电 话:15923258319
电子邮件:402611811@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账 号:3100 0236 1900 0077 305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23-63428762。
说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响应保证金请在汇款时备注“2B-041”,以便核实。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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