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4-1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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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馆陶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馆审批发【2025】0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专债以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总投资 2261.3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235.34 万元,设计费限价 26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改造范围为馆陶县的 3 个小区,分别为电力局冷冻厂家属楼、温泉花园一期和二期、城关信用社家属楼,涉及 13 栋住宅楼、受益小区总建筑面积 4.95 万平方米、413 户居民。主要改造供水管道 1975 米、供电线路 9485米、燃气管道 2760 米、供热管道 2170 米、消防设施 20 套、污水管道 2523 米、防水排涝雨水管道 1860 米、化粪池改造 13 套、弱电入地3000 米、道路恢复 16943 平方米、便道恢复1574 平方米、外墙面改造 24007 平方米、修缮楼顶防水 11169 平方米、楼梯间修整粉刷12062 平方米等 ,建设地点: 馆陶县城区 。 2.1.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 2.1.3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 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满足本项目需要的设计工作、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261.34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3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1)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以上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 / 。
3.2.5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2.6自 2020 年 03 月 01 日以来完成过 (1)企业业绩要求:具有拟建项目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应提供近五年(2020年3月至今)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应提供近五年(2020年3月至今)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1 00:00:00
至 2025-04-16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5-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李静 ,联系电话: 0310-458593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静 ,联系电话: 0310-3117879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0-4585991
电子邮箱: gtxjsj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馆陶县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供应商3000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馆陶县金凤街西段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颐高智能广场A座
邮编:
无
邮编:
无
联系人:
李静
联系人:
李静
电话:
0310-4585931
电话:
0310-3117879
传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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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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