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概况
| 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1: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平街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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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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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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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属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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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平街53号(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163.4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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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 1-2层(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价款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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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5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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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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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 出租(原合同到期时间: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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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租金需按照年租金成交价格执行。第四年度租金需按甲方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年租金价格继续履行合同,出具的当年的年租金价格执行,第五年度按照第四年度租金标准执行
|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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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标的1:5.07万元/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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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2:哈尔滨市道外区新乐小区7-8号6栋、哈尔滨市道外区新乐小区7-8号7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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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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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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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属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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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哈尔滨市道外区新乐小区7-8号6栋、哈尔滨市道外区新乐小区7-8号7栋(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100.7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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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 1层(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价款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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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5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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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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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 出租(原合同到期时间: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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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递增方式
| 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租金需按照年租金成交价格执行。第四年度租金需按甲方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年租金价格继续履行合同,出具的当年的年租金价格执行,第五年度按照第四年度租金标准执行
|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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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标的2:1.58万元/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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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名称
| 标的3:哈尔滨市道外区孝纯街48号(75.03 平方米)、哈尔滨市道外区孝纯街48号(164.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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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标的类型
|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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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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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属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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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哈尔滨市道外区孝纯街48号(具体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
| 出租参考建筑面积
| 239.2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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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 1层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价款百分之十
|
出租期限
| 5年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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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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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状况
| 出租(原合同到期时间:2025年3月21日)
|
租金递增方式
| 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租金需按照年租金成交价格执行。第四年度租金需按甲方委托的评估公司评估年租金价格继续履行合同,出具的当年的年租金价格执行,第五年度按照第四年度租金标准执行
| 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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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 标的3:2.38万元/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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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标的1:5.07万元/年租金
标的2:1.58万元/年租金
标的3:2.38万元/年租金
| 账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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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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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黑龙江恒信博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编号
| 黑恒信博达评报字(2025)第016号、黑恒信博达评报字(2025)第020号、黑恒信博达评报字(2025)第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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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或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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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出租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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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说明、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出租的范围以黑龙江恒信博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黑恒信博达评报字(2025)第016号、黑恒信博达评报字(2025)第020号、黑恒信博达评报字(2025)第021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认真勘察,对出租标的的法律、自然现状及安全状况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并对标的已知和隐性瑕疵作出客观判断,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出租方承诺对出租标的现状及权属情况如实向意向承租方展示披露,如因房屋本身产生的产权、法律、安全状况等风险对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无关,由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3、首年租金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进行结算,第二年起租金交纳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具体租赁期限起止时间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5、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如利用标的房屋进行经营须自行办理符合其经营行为的相关证照。标的房屋是否可以用作生产经营,需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自行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出租方确认,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对此不做任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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