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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附件请���������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变更为 2041408252 】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的合同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提供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 (3)业绩要求: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业绩: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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