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50408-000005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温州LNG公司码头防污染应急综合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码头维护服务
1
项
6%
2026-04-09
浙江浙能温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1.具备港口防污染应急处置能力是口岸开放的前置条件之一。公司已采购相应防污染应急设备,同时公司向温州海远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了“码头防污染应急综合服务”,服务期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为维持公司港口防污染应急处置能力,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提供码头防污染应急综合服务。
2.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应急反应时间应小于等于4小时,温州市周边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能达到上述应急反应时间的只有温州海远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1.温州海远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目前是唯一一家在温州海域港口从事船舶溢油应急服务且得到海事局核验认可的公司。该公司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事局、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燃华电能源有限公司、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等温州地区有码头防污染需求的公司签订定向合同,承接其码头防污染应急综合服务项目。2.温州海远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在上年度合同执行过程中,服务良好,响应及时,温州海事局在历次检查中均予以肯定,为保证防污染应急综合服务一致性,建议继续由温州海远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承包。
综上所述,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符合集团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建议向温州海远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码头防污染应急综合服务。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温州海远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万岙村
八、公示有效期: 2025-04-09 至2025-04-14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卿工
电话: 13567767962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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