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仓裕路、谈固东街)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宋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仓裕路、谈固东街)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政函 〔2023〕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3.1.3 其他要求: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9 09:00:00至2025-04-30 10:29:00,登录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4-30 10: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李雯,联系电话:0311-80900885;代理机构联系人:魏丽娜,联系电话:0311-80900829。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宋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仓裕路、谈固东街)设计
0
无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城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兴石广场3号楼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兴石广场3号楼
邮编: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李雯
联系人:魏丽娜
电话:0311-80900885
电话:0311-8090082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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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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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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