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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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5-VGBYAA-F1002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
(二)招标范围:为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选取1家供应商,配送物资包含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蛋、水产、奶制品、饮料、调味品等(不包含食用油和粮食)。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投标人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五)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陕西省 西安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4月29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0:0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西安市雁塔区莱安中心T7 1907室会议室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10:0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西安市雁塔区莱安中心T7 1907室会议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发售方式:线上购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发送至邮箱63914192@qq.com。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件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02984725518
地 址:陕西省 西安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472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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