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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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与手术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N511101202500007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市辖区
公告
2025-03-27
采购人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市青江新区三苏路1333号和瑞晗路1199号;联系方式:张老师;1878133016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联系方式:蒲先生;028-85446608-880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028-85446608-8808
项目包个数
3
各包描述
商务要求.pdf采购需求.pdf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3:
(1)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描述: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4)投标产品为放射产品的,需提供制造商及经销商《辐射安全许可证》。。
标书发售方式
在线获取;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5-03-28 00:00:00 至 2025-04-07 23:59:59
标书售价
0元
标书发售地点
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4-23 09:30:00
投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04-23 09:30:00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备注
1.预算金额:2,771,300.00元
2.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医院具备安装条件,投标人应国产设备在30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口设备在90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医院具备安装条件,投标人应国产设备在30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口设备在90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包3:合同签订后,医院具备安装条件,投标人应国产设备在30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进口设备在90天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采购人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一切内容以法定信息发布媒体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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