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化肥第一批采购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辽宁省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化肥第一批采购项目询比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5-04-01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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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化肥第一批采购项目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化肥第一批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12个路域辖区内高速公路日常养护项目。项目养护总里程3594公里(主线3137公里、匝道及外连接线457公里),其中包含隧道202座,总长度18.5万延米。根据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场绿化养护作业需求,本次计划采购各类型化肥。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化肥第一批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使用区域
备注
1
1
高浓度复合肥
硫酸钾复合肥,总养分≥45%,50公斤/袋
袋
290
朝阳
所有物资均为预估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2
磷酸二铵
总养分≥57%,50kg/袋
袋
100
3
磷酸二铵
总养分≥57%,50kg/袋
袋
310
本溪
4
硫酸钾
K2O>52%,50公斤/袋
袋
410
5
尿素
总氮成分≥46%,50kg/袋
袋
460
6
磷酸二铵
总养分≥57%,50kg/袋
袋
160
盘锦
7
尿素
总氮成分≥46%,50kg/袋
袋
540
8
高浓度复合肥
硫酸钾复合肥,总养分≥45%,50公斤/袋
袋
40
9
尿素
总氮成分≥46%,50kg/袋
袋
300
葫芦岛
10
高浓度复合肥
硫酸钾复合肥,总养分≥45%,50公斤/袋
袋
300
11
磷酸二铵
总养分≥57%,50kg/袋
袋
30
12
磷酸二铵
总养分≥57%,50kg/袋
袋
20
辽阳
13
尿素
总氮成分≥46%,50kg/袋
袋
20
14
尿素
总氮成分≥46%,50kg/袋
袋
80
锦州
15
磷酸二铵
总养分≥57%,50kg/袋
袋
40
16
高浓度复合肥
硫酸钾复合肥,总养分≥45%,50公斤/袋
袋
80
17
高浓度复合肥
硫酸钾复合肥,总养分≥45%,50公斤/袋
袋
220
阜新
18
尿素
总氮成分≥46%,50kg/袋
袋
200
19
磷酸二铵
总养分≥57%,50kg/袋
袋
30
2
1
高浓度复合肥
硫酸钾复合肥,总养分≥45%,50公斤/袋
袋
660
大连
2
磷酸二铵
总养分≥57%,50kg/袋
袋
200
3
高浓度复合肥
硫酸钾复合肥,总养分≥45%,50公斤/袋
袋
40
金普
4
磷酸二铵
总养分≥57%,50kg/袋
袋
200
5
高浓度复合肥
硫酸钾复合肥,总养分≥45%,50公斤/袋
袋
480
丹东
6
磷酸二铵
总养分≥57%,50kg/袋
袋
460
7
尿素
总氮成分≥46%,50kg/袋
袋
400
8
磷酸二铵
总养分≥57%,50kg/袋
袋
210
营口
9
高浓度复合肥
硫酸钾复合肥,总养分≥45%,50公斤/袋
袋
120
10
高浓度复合肥
硫酸钾复合肥,总养分≥45%,50公斤/袋
袋
140
鞍山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 供货周期:第1、2标段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供货地点:第1标段:朝阳、盘锦、葫芦岛、锦州、阜新、辽阳、本溪(采购人下达订单后,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订单产品送至采购人项目指定供货地点);第2标段:大连、金普、丹东、营口、鞍山(采购人下达订单后,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订单产品送至采购人项目指定供货地点)。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各标段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第1、2标段: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拟供货产品生产商(复肥、磷肥等)的必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为拟供货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商(复肥、磷肥等)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
第1、2标段:
供应商近3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3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供应商至少完成过2个化肥产品销售业绩。
信誉要求
第1、2标段: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8.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本次采购的 2 个标段投标响应,但最多只能获得其中1个标段的成交资格。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7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本项目各标段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交投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23415760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 系 人:邵先生
电 话:024-31332890
采购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4-88325378 13260079095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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