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采购安装询比价
:2025-03-31 16:55:21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5000358-XJ-2025-0056
采购单位: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5-04-03 17: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4-04 16: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5-04-04 08: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5-04-04 16:00:00
采购类别:工程项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5000358-XJ-2025-0056)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6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5000358-XJ-2025-0056)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迁安支行/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22 8000 0013 0003 7715 3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可变焦防水摄像头^DS-2CD812P(N)-(IR3)
监控设备
1.000
EA
承兑或者电汇
迁安金隅
请现场踏勘,否则报价无效
监控摄像头^DS-2CD2112-I
监控设备
1.000
EA
承兑或者电汇
迁安金隅
请现场踏勘,否则报价无效
收货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木厂口镇松汀村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2、投标单位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招标方要求事项及相关标准。二、评标方式评标方式为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的投标方为中标单位。三、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入库后,中标方向招标方开具合同总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招标方办理完正式入库手续和挂账后付款。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四、投标须知1、投标方要严格按照招标方询价文件内容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报价,报价时,不允许空项,将承诺书及报价明细单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2、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前请核实清楚尺寸及规格型号、要求到货时间、品牌及生产厂家等要求,报价后逾期未按时到货或不能执行,拒绝签订合同的将列入黑名单,不能再参与平台业务。3、如需要核实备件数据,请联系现场负责人,请现场踏勘,否则报价无效。(现场联系人:刘志强 电话:15931516485)。4、其他要求(1)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3)本次报价需符合市场运价体系,不允许出现恶意低价现象,不允许出现质量问题等情况,否则报价无效,并将拉入黑名单。(4)以招标方合同版本为准。(5)本标最高限价3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600元(陆佰元整)。中标单位自动转换成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在招标结束后统一退还。五、质量标准:报价单位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规格型号要求供货,满足买方设备使用要求,报价单位需要核实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尺寸、材质、品牌等均须在报价前核实完成,定标后不接受再次核实。六、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费用负担:1、投标方负责免费运输,负责卸货至我公司指定地点,并且承担交货前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费用、装车费等);全部货物运至我公司指定南区、北区库房交货(物流、快递等必须送货到指定库房,送货时间必须由我公司指定时间,不接受自提、到付等物流快递)。2、送货车辆必须为国五及以上排放车辆;送货人员自行筹备并规范佩戴安全帽、劳保鞋等劳保用品后方可进厂;到厂大门口按要求登记车辆、个人信息;厂内限速10km/h;按标识牌到库房交货;到库房后服从库房人员管理、有序等候交货,并按库房管理人员要求,统一摆放到库房指定位置。进厂司机要求衣装整齐,不允许穿戴背心、短裤、拖鞋进厂;进厂送货车辆卸货后保证空车出厂。如未按照公司要求佩戴劳保用品进入现场,超速行驶,一经发现,按照公司要求对送货单位进行处罚。3、发货前、发货后须及时短信或通知采购人员,随货必须附制式纸质《送货通知单》两份(中标单位在平台上完成接单、配送操作后,随货打包两份,并在货物包装外张贴)。4、货物包装要防震、防潮、严实,便于运输、卸货、清点;以单件为单位进行包装,多件整体打包,包装箱外张贴《送货通知单》;货物采用托盘、木箱包装、纸箱,拒收散件。到达库房前发生的运损,视为产品不合格。
┃联系人
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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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545658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8031318345
监督举报邮箱:jysghbk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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